1解决四大难题
1.1全面摸准了农村缺水人口的现状
通过农户对国家的一些政策的进一步了解和全面参与,长期在饮水困难对象和缺水人数上纠缠不清的问题很快得到了解决。在项目启动初期,部分群众对政策不了解,也未参与到项目中来,认为国家的钱大家都应享受,通过群众的参与和知情权的获得与透明度的提高,得到了农户支持理解,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1.2解决了建设资金管理的难题
为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宁夏水利厅出台了一系列资金管理文件,规范了人饮工程的资金管理。首先是人饮工程资金实行转账结算的办法,直补到农户。各市县人饮领导小组进行集体办公,兑现工程款,凡是验收合格工程,由乡(镇)组织受益农户凭工程批复验收单,经工程技术组审查,人饮办签字,人饮领导小组审批,财审组复核并开具付款三联单,并将款项及时拨付到信用社,农户持用户结帐联到当地信用社领款,减少中间环节,有效地杜绝资金截留挪用。其次是财务核算严格执行国家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办法,凡使用国债资金建设的`项目,均按照国债资金管理办法进行核算,对群众自筹资金,由农民自主管理,监察、审计部门不定期地对人饮建设资金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公示,确保资金安全。
1.3解决了大面积工程建设上的质量
保障问题过去,由于工程建设主体不明,产权不确定,农户缺乏参与,工程监管只靠几个技术人员来回跑,项目执行缺乏必要的群众监督机制,工程质量难以保证。现在由于参与式管理的应用,农民对工程管理的“主人翁”意识增强,能自觉维护各种规章制度,能自觉建设工程,自觉管理工程,自觉监督工程质量,为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4解决了用什么样的工程建管模式
最切合当地实际的问题过去,从项目的确定到工程的实施等方面基本上是封闭的,只有个别决策人知情,没有充分吸纳受益农户的意见,导致一些工程脱离实际,事与愿违,先天不足,不能充分发挥应有效益,现在项目建设,引入了参与民主管理,在项目确定、工程实施、验收、建后管理等方面都由受益农户参与,不仅提高了工程项目实施管理的质量,也使工程项目更切合当地的实际,更有利于管理和工程效益的有效发挥。
2取得三大效果
2.1社区更加和谐
由于过去工程项目是国家包干,在各环节中群众都参与甚少,听取用户意见和与老百姓交流的机会少,容易产生抵触情绪。而现在引进了“参与式管理”,坚持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人水和谐,充分尊重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建一处工程,改善一片环境,富裕一方百姓,从项目的规划、布点,水源的选择、确定,到材料的采购、保管;从工程的设计、施工,到工程的竣工验收;从资金使用、监督,到经营方式的建立确定;从水价的核定、征收,到水源的监测保护都让群众参与,基层干部的观念和作风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干部能够沉到群众当中,倾听他们的心声和愿望,对于群众不同意或不愿做的事情,政府不再把意图强加于民,群众也敢于向干部敞开心扉说真话。尤其是对特困户群众、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不仅在工程上帮助,而且在资金补助上倾斜,管护责任上予以关照,党群、干群关系得到有效改善,以民为本服务于民的作风得到了体现,受到当地群众的认可,极大地提升了地方党政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
2.2锤炼队伍、发现人才
通过人饮工程项目的实施和参与管理的实践,不但有效提高了基层干部业务素质,而且锤炼了干部的领导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综合协调能力,同时也培养和发现了大量的业务人才。
2.3走出了“专家咨询、群众参与、政府调控”三结合的工程建设新路子
为进一步搞好人饮解困工作,区、市、县相继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及相关部门组成的人饮工作小组。同时,各基层党政部门在工程建设、劳力组织发动、土地征用调节以及青苗损失补偿等方面极力为人饮工程建设营造环境服务。对已竣工的工程,将总投资、群众自筹资金,设备材料、解决人口等项目,就地公示,验收结果由受益农户、乡镇、村社干部、技术负责人、验收人及人饮解困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层层签字。对集中供水工程以村为单位,每村不少于5名代表签字,单户工程以户为单位签字。综上所述,宁夏人饮工程建设的实践证明,参与式管理是贯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依法办事有机结合的载体,是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有效形式,是建立农村利益调节机制、矛盾处理机制和社会管理机制的必然之路,是使群众满意的必然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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