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审核与风险控制的探讨论文
一、信用证的作用
在当今的国际间产品或劳务的交换中,出口处于关键地位。出口的各个目标市场有着不同的经济、文化和社会背景,市场所在国的政治和法律因素变化莫测。在国际贸易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中,买主有了更多的选择而卖主的处境更为困难,所以选择有潜力的目标市场对出口商就非常重要。巴基斯坦是对中国友好的南亚发展中大国,人口多,对进口产品的需求在近年来呈现出快速的增长,也是我国产品出口的目标国,中国货物出口该国也大多使用信用证结算,在信用证结算中又以不可撤销信用证为主(IRREVOCABLELETTEROFCREDIT)。只有很少部分合同采用承兑付款和电汇方式。在国际经贸活动中使用的信用证形式和种类极其繁多,其目的是向发货的一方保证购买者的支付能力,这种担保书一般由银行签发,以银行的信用来保证商业信用。只要出口方按照信用证规定的条件提交货运单据,货款基本得到保障,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支付方式。
二、信用证运输条款的审核
巴基斯坦信用证的条款比较多,有许多限制条款,不像欧美的信用证简单明了易操作,限制条款少。是各类信用证里操作难度比较复杂的信用证之一,需要业务人员仔细阅读审核,归纳要点。在制作出口单据的过程中不要遗漏每一条所要求的内容。为了使企业出口货物顺利全额收款,或者由于在提交的单据中有许多不符点被银行扣款,特别是国外议付行扣款金额很大,甚至被银行拒付而使出口企业蒙受不必要的损失。笔者从多年审核信用证以及制作出口文件的经验来谈谈巴基斯坦信用证的一些运输限制条款中的特殊要求,避免由此在国外银行议付过程中产生的`收款风险。在教科书中介绍的运输条款基本不涉及限制条款内容,在这里笔者有必要详细阐述一下这些条款。要求在出口商提供的所有单据包括汇票不仅需要显示信用证号码和议付行名称,发票金额不能超过信用证金额,而且提供的单据日期不能早于信用证的日期,这里不是讨论的重点。第四条信用证规定不接受简式提单,何谓简式提单,就是提单仅有正面提单内容和条款,在提单背面没有记载关于承运人与托运人的责任和义务,权利等条款。这种简式提单常见于美国各船公司,在提单正面记载了货物、运输费用等信息,按照国际商会《统一惯例》是可以按全式提单条款办理的,但是巴基斯坦基本上不接受此类提单的。另外笔者还要强调第五条和第六条关于海运提单(BILLOFLADING)的内容,巴基斯坦是穆斯林国家,由于历史和文化等原因,与某些国家的经济往来没有或很少,不接受某些国家的运输工具或者停泊其港口,甚至不允许使用悬挂某些国家国旗的运输工具,所以在货物准备出口订舱的过程中,就需要预先了解船舶和航空运输的所在国以及国际货运公司,船舶途径的路线和港口,避免使用巴基斯坦不接受的货运提单。并且在出运以后,必须由货运公司出具一份英文签字盖章符合上面信用证条款的证明,这些在实际操作中非常重要并且必不可少。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在一些看似不太重要的条款里容易忽略,一旦货物出运,进口国付款银行认为单据不符合信用证条款而不接受出口商提交的议付单据并拒付,出口企业将非常被动,很可能为此蒙受经济损失。上面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货物出运前预先安排是完全能够做得到的。
三、在信用证中出现的其它补充条款及其应对方法
一般情况下,在确认有不超过十五年船龄的航线可以接受该条款,如果外轮代理公司不愿意做这样的保证,也不愿意在提单上证明。那么必须要求进口商修改该条款。在有些非先进的国家,港口的设备条件并不是很好,装卸效率低,港口也比较拥挤,许多船公司不愿意用新船来航行这些港口。所以看见这样的信用证条款就要特别注意,如有必要,必须要求进口商修改该条款。四、外贸人员业务素质和外贸文件的要求上面的一些实例仅仅说明了外贸运输环节中提单的重要性,在整套出口文件中的发票、装箱单、保险单、产地证明书、检验证明书、提单、汇票等都必须做到“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单货一致”,要做到“三一致”并不容易,从合同的签订开始,一直到收款之间的一系列复杂的程序,每一步工作都必须精益求精,不能有丝毫差错,不然就会给国家和企业带来很大的损失。这就需要外贸业务人员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努力工作,具有为国家、企业贡献自己的高尚情操。外贸业务人员与不同国家做业务的过程中,不仅仅为了合同的签定完成销售任务,而且还需要了解不同国家的文化,历史,习俗等知识,从国际市场的环境特点以及国际市场的消费行为特点等方面不断深入研究,增加在国际市场的销售机会,不断学习才能胜任越来越多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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