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个人自查报告3篇
个人自查报告 篇1
当前干部不愿担当、不敢担当的几种表现
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担当大小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勇气、品格,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随着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河南的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全省上下干事创业的氛围日益浓厚,但仍有部分干部为官不为,存在不愿担当、不敢担当的问题。
当前,干部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当老好人。有的为了升迁,怕惹麻烦、怕“丢选票”,对错误行为不抵制、不批评,对存在的问题不研究、不解决,任何得罪人的事情都不干,任何触及矛盾的事情都不做。二是摆花架子。有的喜欢编个新提法,只发号令不出实招,只造声势不做实事;有的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照搬照套、囫囵吞枣;有的好大喜功,热衷于说大话、喊口号、吊胃口,盲目提大任务、定高指标;有的重显绩轻潜绩、重面子轻里子,对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不重视、不研究、不部署、不落实,喜欢搞“短平快”,热衷于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有的急功近利,任务刚下达、成绩和数字就报上来了,工作刚部署、经验和做法就总结出来了。三是只要权力不干事。有的拖拉懒散、效率低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变着花样搞“吃拿卡要”,门好进、脸好看但就是不办事;有的在简政放权中放小不放大、放虚不放实、名放实不放。四是不思进取图安逸。有的干工作存在惯性思维,习惯于凭老经验、用老办法解决问题;有的求稳怕变,一些重要工作能拖就拖;有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办法不多,化解长期积累下来的矛盾投入精力不够;有的感到提拔无望,就什么事也不干,“当着和尚不撞钟”,在一个地方工作多年却“涛声依旧”。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必须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个人自查报告 篇2
根据市“三治三提”活动领导办公室的要求和部署,我围绕“治庸、治懒、治散、提质、提速、提效”活动精神,认真对照自己平时的实际工作及思想动态,查摆在政治思想、组织纪律、业务水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此进行了认真剖析,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存在的主要问题:
1、理论学习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自己没有放松对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专项活动的学习,但在学习的深入性和系统性上还有很多不足,被动学习时多,主动、自我学习时较少,没有很好地将理论学习与实践工作结合起来,学习实践中存在浅尝辄止现象。
2、思想上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作为领导干部,应当具有较高的思想修养,才能起好先锋模范作用。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虽能与班子成员团结共事,齐心协力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有时还不善于从政治的高度去观察和处理有关问题,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有时还不够仔细。
3、工作上有待于进一步强化。尽管我自己守职尽责,抓好了公司的'各项工作。但由于分管工作面宽量大,而个人精力有限,因此在工作中对一些部门关心不够。同时在发挥部门和其它同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上还应进一步加强。联系工作也主要是停留在参加会议、征求意见、解决问题等方面,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
4、生活上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虽然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时时处处事事严格要求、勤政务实、清正廉洁。信奉“言必行,行必果”,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清正廉洁,没有任何违纪违规的问题,并切实做到了“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但艰苦创业的精神发扬得还不够,在慎独、慎行、慎微、慎欲方面还需加强。
5、深入一线有待于进一步增加。身为公司的负责人,主要精力都集中在宏观决策和部门协调上,深入到一线较少,参与具体的生产工作及对基层人员生产工作的现场指导不够,对于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感同身受不够。
6、在方式方法上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工作上有时存在急躁情绪,受急功近利思想的影响,对一时难以看到成效的工作会直接批评,给下级造成了很大的思想压力。
个人自查报告 篇3
我处根据常工险函[20xx]10号文件精神,按照通知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对开展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的工作进行自查和整改,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制方面
详细采集个人权益信息,完整地记录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的登记、缴费、享受待遇及其他反映社会保险个人权益信息,个人权益记录数据与业务经办原始资料一致,及时采集个人权益信息。从8月中旬开始所有经办业务数据采集全部通过信息系统前台客户端进行。按照政策规定和操作规程设置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权限,信息系统中的岗位权限按规定设置。个人可随时查询权益记录的管理,并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日常维护情况,建立并执行个人权益数据维护审批流程,建立了个人权益记录维护日志,采集、保管和维护个人权益信息存档并保管。
二、强化服务意识方面
建立健全了多形式、全方位的查询服务体系,开通了信息系统全方位查询服务,单位基本信息及缴费情况,个人待遇享受及支付情况等。
三、权益记录保密安全管理方面
不存在通过后台开库直接进行输入,没有提供虚假个人权益记录或篡改个人权益记录的情况发生,社保机构数据管理职责已落实,没有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将个人权益记录委托第三方单独管理和维护的情况。个人权益数据用户管理权益控制已落实,不存在系统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兼职业务经办用户或者信息查询用户现象。个人权益记录查询规范,没有提供数据库全库交换或者提供超出规定查询范围的信息。没有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用于与社保机构约定以外用途。没有擅自提供、复制、公布、出售或变相交易个人权益记录信息的行为。
四、法制廉政教育开展方面
定期开展了法制教育、反腐教育以及相关宣传,设置了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了个人权益记录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建立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工作联动机制情况,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服务情况纳入了主要业务考核内容,与电信、邮政、银行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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