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课程计划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本着厚基础、宽口径、多方向、特色化的教育理念,培养具有广播电视策划和电视节目设计、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备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业务素质和艺术鉴赏等方面的能力,能在全国广播电视系统、教育电视系统从事撰稿、编剧、节目制作、节目主持等方面工作的广播电视艺术学科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1.掌握播电视艺术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掌握科学的、理性的、同时具备艺术性的思想方法和分析方法;
3.具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和运用广播、电视手段表达思想感情的能力;
4.熟悉党和国家新闻及文艺宣传的方针、政策、法规;
5.了解广播电视理论前沿的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6.掌握一种外国语,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
7.具备较高的撰稿、编剧、节目制作、节目主持等方面艺术修养和艺术创造能力。
三、学制与修业年限
本专业标准学制为4年,修业年限3-5年。
四、最低毕业学分和授予的学位
本专业学生在学期间必须修满传媒科学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课程计划规定的155学分,其中通识教育课50学分,专业基础课20学分,专业主干课25学分,专业系列课28学分,专业见习和专业联合创作10学分,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10学分,其它为任意选修课学分。符合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授予条例》及《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学士学位授予细则》的规定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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