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务局,就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效能、优化服务等事项,向社会各界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增强责任意识
认真贯彻落实好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文件精神;对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需要答复或解释的涉水问题,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给予答复;对于水事违法案件,及时取证依法查办;严格做好城区及农村自来水的水质净化检测;切实增强责任感。
二、提高机关效能增强服务基层群众意识
大力推进机关职能转变和效能建设工作,努力达到服务质量最优、发展环境最好,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念,建立科学合理、机制健全、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服务工作体系,创造良好的办事环境,提高服务基层和群众的水平。对于前来办理相关手续的,特别是外来投资项目,在规定时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的.,将给予责任人停职检查处分,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调离责任人岗位。
三、解决突出问题促进科学发展
努力提高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履职能力,着力解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执行力,大力提升领导干部的履职能力,提高群众对机关作风、服务水平和效能的满意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收费项目和县政府审批的罚款及检查项目;制定科学的供水方案,最大限度地保障正常供水;理清思路,明确方向,制定措施,破解难题,力争在“建设民生水利、促进科学发展”上取得新进展。
以上承诺,坚决履行,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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