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买地基建房的协议书
1合伙建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方已于[1997]营集建(97)字第号登记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42.78㎡,因年久失修和5.12地震的影响,现无法居住.于20XX年月申请房屋改建,国土民许№批准非农业建设用地为125㎡.我因无资金重建,经与乙方商议,自愿达成如下建房协议.
第二条 合伙建房
在甲方同意提供依据现状上述第一条所指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提供建房资金,双方合作开发建成每层三套6加1的住宅房,并按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进行产权分配。
第三条 建房资金筹集和管理。
在甲方按规划和设计图纸要件平整地基,打好一层房屋基础后,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建房资金人民币叁拾万元,实际建筑成本高于或低于该预计数额的部分由甲方自行承担筹集资金,建筑材料的采购和日常临星支出费用由甲方负责,必须建立每日记录台帐本(写明:项目名称..数量.价款金额.支出和下欠款金额,时间),在每月1至3日将上月的支出记录交乙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工程设计和施工.管理
整个工程设计和建筑工程监督、施工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与建筑承包方签定安全承包合同书,并给建筑承包方购买拾人一年的意外人生保险.设计图纸须经甲乙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修建.
第五条.建筑材料和建筑工人工资的资金预算和购买.
按半框架现浇砖混结构每平方米480元,(肆佰捌元)和工人工资162元(壹陆贰元)每平方米进行核算,包括开挖基础和顶盖为青瓦房,内外为搓沙墙,前墙贴条砖.,院坝..水沟..保坎.楼梯.侧所.厨房排水管的安装都在建筑工程承包之内.楼梯过道铁管抚栏和侧所.厨房排水管.用材按双方确认的价款进行核算.办理各种审批手续的临时性开支,建立日记帐本,以双方签字确认后核算,除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外,必须在开工后的10至12个月完成主体工程和附属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交由甲乙双方办理产权手续.
第六条.产权分配
(1)按照甲方已于[1997]营集建(97)字第号登记的土地使用权面积的两倍补偿原有住宅房面积,以国土民许批文为据.所还楼层待拟.
(2)对少占或多占部分面积按所在楼层的实际面积和销售价款实行货币价款方式进行清算.
(3)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补偿原有住宅房面积的套数余下部分,进行楼层和套数达配,按抓阄的办法确定甲乙双方应分得的房屋产权.
(4)房屋的处分和转售价款由甲乙双方商议确认后方可转让,每套房屋转让的收入资金按投入的清算资金比例分次支付,收益部分甲乙双方各占50‰.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能按第三条投入建设资金,因块资金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乙承担.应承担陪偿责任.
(2)甲方因产权原因,造成乙方在两年内不能全额收回投入的资金及利息和收益,甲方应按乙方首次投入资金日期陪偿给乙方投入的资金.利息和收益共计人民币伍拾万元.
(3)办理各种审批手续甲方提供依据,乙方协助办理.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公平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 合同生效
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X日
2合伙建房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双方共同在XXXXX,合伙建房一事协商决定如下:
一、甲方将自己原在村民组所购的牛圈宅基地作投资,含全部建房的手续。占地面积190平方左右,四至界线,前面靠温州路公路,后面王家田,左面高家田,右面何家田。
二、乙方负责全部建房资金,另外补偿甲方协调周边关系及房屋基、水、电、路三通的费用陆仟元整(¥6000.00元)。
三、房屋建好后的分配,地下室一层属乙方,第一层、第二层修好后,双方各壹半,第三层、第四层属乙方所有。四楼的房顶以上各占壹半,自己修建自己的。
四、今后房屋过户由乙方自己承担自己的费用,国家征用时,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承担适当的费用。
五、属于甲方应得的'住房,乙方负责每套住房一个外边的防盗门(内门不管),水进至厨房,电进到门口,墙面大白灰,地坪清光。
六、甲方不能干涉乙方出售自己的房产,如有出现干涉,视为违约。
七、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所修建房屋总面积的10倍。
八、房屋建筑后,开水户头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九、以下各条双方经过反复协商议定,不得返悔,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X日
3合伙建房协议书
甲 方:蒲昌旭,身份证号码:
乙 方:范正刚,身份证号码:
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坐落在南充市嘉陵区大兴乡一村一社的国有出让商住用地【地号H-04—018,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南市嘉国有(20XX)字第00131号】转让给乙方。
1、此宗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1764.18平方,在签订本转让协议前,甲方已经修建了一幢四楼一底一个单元的合伙建房,占地约280平米。
2、转让范围为:①已经通过嘉陵区建设局总体规划,扣除第一条1款的占地外,余下未修建两幢共四个单元的商住出让用地,面积约为1480平方米。②此宗土地约1480平方米的使用权及土地上原嘉陵区大兴茧站的全部附着物一并转让给乙方。(注:该宗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系甲方从嘉陵区大兴茧站受让取得,由于房屋要拆除现未过户)
第二条 转让价格:该宗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转让总价为:人民币88万元(大写:捌拾捌万元)整。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①此宗土地甲方转让给乙方后,乙方不办理过户手续,继续用甲方的名字与他人办理合伙建房手续及两证事宜;乙方在今后开发中的全部事务、债权与债务等,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②此宗土地转让前所发生的债权和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③乙方自愿将该土地上的原附着物赠送给甲方,由甲方自行拆除;其拆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一切安全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甲方必须在20XX年10月20前,把原附着物全部拆除,将土地交给乙方建修房屋;否则,乙方将赠送物全部收回并自行处理。④甲方必须无条件协助乙方为合伙建房住户办理两证手续,即房屋产权证与土地使用证。⑤乙方自愿为甲方代办已修建房屋的两证,其办证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甲方承担。⑥甲方原已修建的房屋必须有各自的门面壹间或住房壹套。
第四条 价款支付:签订本协议之日付价款 万元。留余款 万元,待甲方将原茧站全部附着物拆除后,三日内付清。
第五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甲方将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原嘉陵区大兴茧站《房产证》及未修建房屋的图纸移交给乙方。
第六条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若违约,由违约方按转让总价的50%计算违约金并赔付给守约方。
第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为合伙建房住户办理房屋产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手续后失效。
第七条 此协议一式陆份,甲方、乙方各执三份。
甲 方: 代表人: 签字时间:20XX年X月XX日
乙 方: 代表人: 签字时间: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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