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

2020-08-18实用文

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1

  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人事专员职务,至______年___月__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离职证明2

  离职证明是证明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凭据,也是劳动者申领失业保险金的重要资料,离职证明很重要吗。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你作为一位应届的大学毕业生,目前公司以你们还没正式毕业为由,只签了为期六个月的《实习协议》,实际上实习协议与劳动合同还是有差别的,如果你不申领失业保险金,作为应届毕业生而言,本律师认定该离职证明对你并不重要。

  当然,你要离开该公司,也应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将公司交付的办公物品返还公司、未完成的工作事项告知接-班的同事,不能不告而别。

  另外,本律师认为公司要求提前三天通知单位是合理的,毕竟公司要安排新的人员接替你的岗位,这也需要给公司一定的准备时间,离职证明《离职证明很重要吗》。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已于xx-xx年xx月xx日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该人员离职后,我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结构等仍满足相关资质标准要求。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离职证明3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员工姓名: 人事编号:

  你与公司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 年 月 日到期,经公司研究决定与你终止劳动合同,请你按公司规定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公司将在你办结离职手续后办理相关退工手续。如你对此有异议,你可依法申请仲裁。

  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 20xx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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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签收

  本人于 年 月 日收到上述《终止劳动合同通知》。

  签收人:****** 20xx年8月25日

  离职证明

  兹证明***先生(身份证号:441000000000000000)自****年**月**日入职我公司担任**部门**岗位,至****年**月**日因**原因申请离职,在此工作期间无不良表现,工作良好,同事关系融洽。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特此证明!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辞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同志(身份证号码: )于 年 月 日到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报到,进入委托代理单位 ,现因:

  □合同期满,期满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辞退,辞退时间 年 月 日; □本人辞职,辞职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解除,解除时间 年 月 日;

  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偿金 元。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该同志的人事档案在我中心保管,根据单位/本人意见,此证明同意存档。

  **市人才服务中心

  年 月 日

  备注:

  1、以上解除劳动关系原因只能选一项,多选或涂改无效。

  2、选择本人辞职的不能申请失业保险金待遇。

  3、本证明须先由用人单位审批盖章后再送人才中心盖章存档。

  4、本证明一式三份,单位一份,本人一份,存档一份。

离职证明4

  年底到了,离职的人也多了起来,毕老师在这里要提醒各位职场朋友们,离职的时候一定要记得让公司开离职证明!!!离职证明是再次求职或者办理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手续时的有效凭证,用人单位有义务在劳动者离职时出具该项离职证明。那么如果单位不给开,怎么办呢?别担心,毕老师教教你!

  相关案例 吴先生是某公司的业务员,主要负责某公司电子产品的销售。吴先生在入职时,某公司人事部负责人说:“吴xx,你是否考虑要买社保呢?由于你是外地的,购买社保的话报销很不方便,你可以签一份自愿放弃购买社保的协议。到你离职时,我们将会把购买社保的钱付给你。”考虑到多种原因,于是吴先生就签下了放弃购买社保的协议。 一年后,吴先生主动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公司没有给他办理离职证明。等到吴先生找到另一家公司就职时,新公司要求他入职时必须出示一份离职证明。没办法,他只能去找旧单位开证明,结果,旧单位人事部负责人一口拒绝:“你没有购买社保,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公司不能为你出具离职证明。”

  案例分析 案例中吴先生对于离职证明的重要性并不了解,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所以才会吃亏。那么面对这种情况,吴先生可以如何处理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没有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劳动者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也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不能享受自主创业、再就业的税收优惠等。 针对某公司不给吴先生开离职证明,吴先生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整改,要求其依法及时出具证明,一旦因不出具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毕老师再次提醒,离职证明非!常!重!要!

  离职证明将作为劳动者再次求职或者办理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手续时的有效凭证,用人单位有义务在劳动者离职时出具该项离职证明。

  不出具离职证明的索赔途径:

  用人单位无法提出正当理由,拒绝出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有权索赔。索赔的途径有以下三种方式:

  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协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劳动者有权向当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提起赔偿之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是否能以工作未交接拒绝开离职证明?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出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是否交接并非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的前提条件!

  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未进行工作交接而拒开离职证明,但可以在劳动者办理工作交接前拒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实施 〈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拒不向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导致职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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