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拔尖人才的工作计划

2019-05-03工作计划

  一、计划内容

  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是国家人才发展规划重大人才工程“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的子计划。计划从20xx年开始实施,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学科领域,每年重点扶持一批青年创新人才,把他们培养成为本专业领域品德优秀、专业能力出类拔萃、综合素质全面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形成我国各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的重要后备力量。

  二、入选条件

  申请者应为具有中国国籍,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在聘的青年人才,并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

  2.20xx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

  3.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4.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称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5.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很好的学术、艺术发展潜力;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三、支持措施

  对入选该计划的青年拔尖人才,由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给予自然科学领域每人120-24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每人30-60万元扶持经费,3年为一个支持周期。具体支持标准和划拨方式由中组部组织专家评审核定。支持资金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使用和管理,中组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对入选者的后续支持、跟踪培养和考核管理等政策措施。

  四、推荐程序

  此次推荐申报工作按照行业归口或行政隶属关系进行(中央、省在州单位不通过州内申报),具体程序为:

  (一)申报。各县、各部门接本通知后,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人选,根据专业领域填写申报书和附件材料(自然科学领域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按程序申报。

  其中,宣传文化系统、州属学校、科研院所、州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系统,分别由州委宣传部、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和州国资委负责组织推荐;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县属企事业单位,由所在县委组织部负责推荐;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二)初评。州委组织部采取专家评审等方式对申报人选进行初评,按招标限额提出推荐申报人选报省委组织部(人才办)。

  (三)复审。省委组织部(人才办)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各县、各部门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把关、优中选优、产生我省申报人选名单,并在申报书“推荐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后报中组部。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迅速布置本地区、本系统的推荐工作,坚持少而精、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真正把那些综合素质好、专业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青年拔尖人才推荐上来。

  (二)各级组织和个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县委组织部、州直各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客观、真实、完整。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今后3年的申报资格。

  (三)申报书统一通过网络申报与评审系统填报,可登录“千人计划”网站、阿坝组工网站、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使用。附件材料包括:

  ①1-3篇代表性论文全文;

  ②20xx年以来发表论文的首页及其引用情况的检索证明;

  ③国内外获得的发明专利与奖项;

  ④国际学术组织或刊物任职证明;

  ⑤其他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用人单位任职证明材料等。

  (四)请各县、各部门于11月22日前,将纸质申报书一式15份、附件材料2份(分别装订,封面、封底统一用白色亚光纸胶装)、申报人选情况表2份等申报材料报州委组织部(人才办综合科)。逾期不予受理。

  (五)待省正式申报人选确定后,由省人才办通知本人将申报材料上传至网络申报与评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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