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甲方(委托方): 代表人:
乙方(被委托方):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江苏省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装饰施工项目:
1、装饰施工地点:
2、装饰施工内容及要求:(详见施工图纸及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见附表一)。
二、工程期限:
1、工期:天(日历)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工程总造价:(大写)小写(¥元) 合同生效时,甲方支付预付款计总价的 %, 第二次付款(材料到现场再付总价的%), ,其余价款施工验收结束后支付。
双方款项往来,不出具发票,支付尾款统一开票。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乙方提供材料设备
五、施工前准备细则
1、甲方
(1)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必备 (2) 设施 (3)并说明使用注意
事项(4)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5)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
2、乙方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 (7)负责对现场的一切 (8)设施和工程成
品进行保护。 (9)乙方委派: 为驻工地代表
(10)负责合同 (11)履行 (12)按要求组织施工 (13)协调由乙方负
责的各项事宜。
六、工程质量、验收及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办理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1)工程未经验收提前使用发现质量总是自己承担责任。
2、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无偿修理或返工(2)造成损失
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失应视情况予以赔偿。(4)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八、争议或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
十、其他约定:
1、
2、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签章: 电话:签章
本合同附件有:1、预算表 2、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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