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自主招生须知
吉林大学位于吉林省省会长春,是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的全国重点大学,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吉林大学自主招生须知,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领导机构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自主招生计划80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附表。
三、报名条件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思想政治品德优秀,无违纪或学术不端行为,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善于独立思考,且身体条件符合国家高考体检标准及相关专业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中国数学会主办)获得一、二、三等奖;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获得一、二、三等奖;
(3)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中国化学会主办)获得一、二、三等奖;
(4)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获得一、二、三等奖;
(5)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获得一、二、三等奖(含信息学竞赛D类选手)。
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者:
(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会主办)(省级赛区)获得一等奖;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省级赛区)获得一等奖;
(3)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中国化学会主办)(省级赛区)获得一等奖;
(4)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省级赛区)获得一等奖;
(5)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省级赛区)获得一等奖。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请于3月27日—4月10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依据报名条件选择报名专业。上海、浙江的考生仅能报考我校自主招生专业中且在该省进行普通类招生的专业,同时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所报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
2、邮寄材料
(1)《吉林大学自主招生申请表》(须经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2)获奖证书复印件(须经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经考生所在中学公示并经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证明。
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请考生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A4纸左上角装订,将申请表作为封面,不需另作封面),于4月11日前(以寄出地邮戳为准)寄出到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本科生招生科(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编:130012)。所需材料必须用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在封面必须注明“自主招生材料”),如果不用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考生所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对成绩填写不全、缺少考生本人签字、缺少中学校长签字及加盖公章或超过申报截止日期的材料,我校不予审核。
五、工作程序
1、资格审核
4月15日—4月25日,由我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考生于4月30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2、考核确认
4月30日—5月5日,考生登陆报名系统进行考核确认。对于未按时完成考核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考核安排
初审合格者请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时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分别考核综合素质、学科特长,综合素质和学科特长满分各100分。面试同时进行身体素质考核,项目为50米、坐位体前屈、跳绳。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具体考核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打印准考证时间:6月5日10:00开始
考核时间:6月16日开始
考核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考生于6月20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考核结果,同时我校公示入选资格名单。
六、入选资格考生及专业确定规则
我校按照“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对初审合格考生进行考核选拔,分别确定综合素质和学科特长各学科组合格线,根据面试总分(综合素质+学科特长)择优确定吉林大学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以下简称“入选资格考生”)和入选专业,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身体素质测试成绩好的考生。
七、录取原则
1、入选资格考生必须在生源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在自主招生批次填报我校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入选专业。
2、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成绩(含照顾分)达到我校在当地的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以内(满分非750分的省份按比例换算,四舍五入),并且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到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入选专业。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对于浙江省的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含照顾分)达到自主招生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予以录取到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入选专业。
对于上海市的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含照顾分)达到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上10分,予以录取到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入选专业。
江苏省科目等级要求:理科选测科目的物理成绩为A及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文科选测科目的历史成绩为A及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
补充说明:对于符合我校报名条件中第1条且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特别突出的少数优秀考生,在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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