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荔湾区小学招生指南
小学教育除了教育的特点外,还有独特的基本特征:一是全民性;二是义务性;三是全面性。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广州荔湾区小学招生指南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招生对象
具有荔湾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201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地段报名登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报区教育局小学教育科审核备案;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学位安排
“人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户籍地址和实际居住地址都属荔湾区的,在实际居住对口学校审核资料,由荔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户籍在荔湾区,实际居住在他区的,在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对口学校审核资料及安排学位;
户籍地在其他区,实际居住在荔湾区的,在荔湾区对口学校审核资料,由荔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人户一致:是指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在一起、户口也在一起,并且户籍地址与房产或租赁地址一致,户籍户主与房产业主或租赁人一致,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确无房产,需居住在祖辈房产的,户籍户主与房产业主或租赁人一致,是适龄儿童的祖辈。
实际居住地:是指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产权并实际居住的地点,或适龄儿童的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确无房产,但居住在祖辈房产或合法租赁并实际居住的唯一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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