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新区小学入学办理对象
小学,是人们接受初等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成都天府新区小学入学办理对象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入学对象
(1)公办小学入学对象:2020年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和其他符合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
(2)民办小学入学对象:2020年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
2、信息采集、资料审核
在新区就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均须进行个人信息采集和资料审核。
(1)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分三个批次进行信息采集和资料审核。
信息采集:法定监护人需登陆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221.237.107.116:20202/),进入系统完成个人信息、入学志愿的填报和确认。
现场资料审核: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与其同一户籍的新区居民户口簿和实际居住地证明(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等),到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指定登记点进行现场审核。
第一批:自愿填报天府第四中学校入学志愿的新区户籍适龄儿童,于5月14-16日进行个人信息采集,于5月17-18日进行网上资料审核。
自愿填报成都哈密尔顿麓湖小学入学志愿且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于5月14-16日进行个人信息采集,于5月17-18日按成都哈密尔顿麓湖小学招生简章规定,持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料审核。
第二批:自愿填报成都天府新区第七小学校、成都天府新区元音小学、成都天府新区第三中学小学部入学志愿的华阳街道户籍适龄儿童;自愿填报成都天府新区第七小学校、成都天府新区元音小学入学志愿的正兴街道户籍适龄儿童,于5月21-23日进行个人信息采集,于5月24-25日进行现场资料审核。
第三批:前两批未确定学位的新区户籍适龄儿童,于5月28-31日进行个人信息采集;于6月1-5日进行现场资料审核。
进藏干部子女等按政策享有新区户籍儿童同等待遇的适龄儿童,按相应批次的时间到社区治理和社事局进行信息采集和现场资料审核。
(2)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高层次人才等优抚对象子女及双集体户子女等,于6月1-5日到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提交资料进行信息采集。
(3)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待其入学审核通过后,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直接进行信息采集。
3、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1)自愿就读民办小学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于6月15日-18日,须进入“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网址:www.cdzk.org),选择“民办小学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2)所有民办小学招生均在统一平台实行统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4、组织录取
民办小学招生录取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并及时公开招生录取结果。任何学校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适龄儿童。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仍按公办小学入学办法入学。
5、学位确定
(1)公办小学学位确定。
新区户籍以及按政策享有新区户籍同等待遇的适龄儿童入学分三个批次确定学位。凡上一批次已确定学位的适龄儿童不再参加以后批次的学位确定。未按规定进行信息采集和资料审核的适龄儿童,其学位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
第一批:天府第四中学校、成都哈密尔顿麓湖小学报名电脑随机录取。
新区户籍以及按政策享有新区户籍同等待遇的适龄儿童可自愿填报天府第四中学校入学志愿,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则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全部报名适龄儿童。
符合成都哈密尔顿麓湖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填报成都哈密尔顿麓湖小学入学志愿,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则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全部报名适龄儿童。
第二批:成都天府新区第七小学校、成都天府新区元音小学、成都天府新区第三中学小学部报名电脑随机录取。
华阳街道户籍以及按政策享有华阳街道户籍同等待遇的适龄儿童可选择成都天府新区第七小学校、成都天府新区元音小学、成都天府新区第三中学小学部三所学校中的一所填报入学志愿;正兴街道户籍以及按政策享有正兴街道户籍同等待遇的适龄儿童可选择成都天府新区第七小学校、成都天府新区元音小学两所学校中的一所填报入学志愿。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则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全部报名适龄儿童。
第三批:多校划片的学区报名电脑随机录取,单校划片的学区按片区确定学位。
实行多校划片的`学区内的户籍适龄儿童,可选择服务范围为本学区的三所小学填报顺序志愿,按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若同一所学校的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则电脑随机录取;若同一所学校的第一志愿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全部报名适龄儿童。第一志愿未能录取者,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计划录取,若填报同一所学校的第二志愿报名人数超过该校剩余计划数则电脑随机录取;若填报同一所学校的第二志愿报名人数未超过该校剩余计划数,则直接录取全部报名适龄儿童。第一、二志愿均未能录取者,按照上述规则参加第三志愿录取。三个志愿均未能录取者,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在学区内统筹安排学位。
每一个批次报名工作结束后,均不再进行该批次的补报名。前一批次报名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儿童,可正常参加以后相应批次的报名。第三批次报名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儿童,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根据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民办小学学位确认。已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应于6月29-30日在网上系统中进行学位的最终确认。逾期未确认学位的适龄儿童,默认为公办学位。已确认民办小学学位但又放弃的适龄儿童,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提出申请,其公办学位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
6、入学告知
(1)公、民办小学完成招生入学录取工作后,以发布公告、发放入学通知书等形式告知适龄儿童家长入学报到相关信息。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于7月18-19日,在登记点查看安置学校,于8月31日前按学校安排的时间办理入学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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