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推进我县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新党办发[2007]40号)和自治州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委决定,采取公开报名与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在伊犁州范围内公开选拔5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4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指导思想
以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为依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把那些有真才实学、政绩突出、群众公认、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优化领导班子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为加快我县社会经济步伐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公开选拔的职位和职数
此次公开选拔共有5个职位5个职数,具体职位及职位要求如下:
1、县广播电视台党支部书记1名(正科);
职位要求:中正式党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在副科级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能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有一定的广播电视工作经历,性别不限,少数民族,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2、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1名(副科);
职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4年以上,熟悉广播电视业务工作,性别不限,汉族,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县纪委案件检查室主任1名(副科);
职位要求:中正式党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4年以上,具有财会专业或从事过财务工作,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了解纪检检查业务工作,性别不限,汉族,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县残联副理事长(残疾人)1名(副科);
职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4年以上,具有胜任本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性别、族别不限,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县教育研究室主任1名(副科);
职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4年以上,参与过州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工作,为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性别不限,汉族,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公开选拔对象范围及报名资格条件
1、选拔范围。本次公开选拔面向伊犁州直范围。
2、报考对象。符合公开选拔条件的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营农牧场的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聘岗位需为管理人员岗位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3、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选拔的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身体健康。
(二)思想政治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政策理论水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在工作岗位上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做出实绩;能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善于团结同志;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三)具有胜任选拔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
(四)符合任职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
2、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
四、公开选拔的工作程序和方法
这次公开选拔工作分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1、发布公告。通过新闻媒体、伊犁党建网、巩留组工网或其他形式面向社会公告公开选拔的职位、具体要求和资格条件。
2、组织报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凡符合选拔条件和任职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三种方式。
3、资格审查。由巩留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巩留县公选办)进行统一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巩留县公选办发放笔试通知书和准考证。为确保选拔质量,选拔职位与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的比例不足1:10时,该职位一般不开考。
4、笔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公共基础知识测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要求统一使用汉语命题,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5、面试。面试在笔试的基础上进行,按照拟选拔职位职数1:5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眩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6、组织考察。选拔职位与考察人选的比例为1:3,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在前3名的作为差额考察对象,由巩留县委组织部进行考察。综合成绩只作为进入考察环节的资格,不作为考察对象的排名。
7、讨论决定。根据考察结果,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讨论提出拟任人选和任用建议,报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凡是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对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按照《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有关规定执行。需经过选举的职务,依照有关法律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对经过严格考察,县委常委会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8、任前公示。对拟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9、决定任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任用的,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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