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的工作总结

2020-04-10总结

  自今年7月份以来,xx镇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提高为民办事水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积极探索新时期为民服务的新型工作制度和办事方式,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长效机制,在全镇实行了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现将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实施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具体做法

  推行“为民服务代理制”,就是在镇、村(社区)设立为民服务代理机构,群众提出办事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后,由代理服务机构在规定时间内为群众无偿提供“全天候、无休日、一站式”的全程代理服务。

  (一)建立镇、村联动、上下贯通的工作网络。镇上成立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室,办公室设在信访接待室,由专人负责接待工作,负责全镇群众所有审批事项的办理和其他需代理事务的全程代理服务。35个行政村和2个社区设立了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点,代理员由村、社区主要干部兼任,其他干部配合,为本村群众提供无偿代理服务。

  (二)建立受理、代理、办理纵横相连、高效运转的封闭办事系统。纵向上:村民申办事项,先由村级代理员受理、登记,之后由村代理员将有关手续移交给镇为民服务代理室。镇为民服务代理室受理后,属乡镇审批的事项,能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由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转交给村代理员回复申办人;属区级审批的事项,由镇代理室安排代理人到区有关部门办理。横向上:镇、村代理室根据内部业务分工,建立起受理、代理、办理相互协调、相互监督的封闭回路系统。一是“窗口”受理,村(社区)、镇代理室负责受理群众的办事申请。二是全程代理,代理室受理办事申请后,认真登记并出具承办单,告知申请人的权利、义务,承诺办理期限,然后交给全程代理人,申请人坐等结果即可,全程代理人根据工作情况,将材料转给具体办理人;具体办理人按规定办结后再交给全程代理人,最后由全程代理人将结果交回申办人。

  (三)建立即办、诺办、联办、代办、控办“五件五制”的办理制度。一是对程序简便、可当场办理的申请事项,作为“即办件”,实行直接办理。群众申请材料齐全的事项,工作人员即收即办,当场办结;群众申报材料不齐全而影响办理的事项,工作人员告知补办材料,在群众补齐材料后当场办结。二是对需现场勘查或其他不能即办的申请事项,作为“承办件”,采取承诺办理。群众申报材料齐全,窗口收件后,按不同申请事项明确承诺办结的时限;申报材料不全的,明确告知群众需补办的事项,待补齐后承诺办结限期。三是对生产性新办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其他需由两个以上主管部门办理的申请事项,作为“联办件”,采取各有关部门联合办理,实施同步审批,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四是对需上报办理的申请事项,作为“上报件”,采取上报代理。五是对国家明令禁止、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发展规划的申请事项,作为“控制件”,采取解释办理。

  (四)建立人员、制度、经费、办理权限四个到位、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一是人员配备到位。镇上成立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领导组,镇代理室配备工作人员3至5人,抽调组织、纪检、政法、党政办、信访司法、计生、农经、国土、城建、民政至少1名专兼职人员协助办理事务,各村由村主要干部负责此项工作。二是制度规范到位。建立健全了《为民服务代理室工作制度》、《为民服务代理点工作制度》、《为民服务代理工作回访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各项工作职责、程序和要求作出明确规定,考核奖惩严格按照制度规范执行。三是经费投入到位。镇上对代理室配备专线电话,同时按需解决必要的办公经费。四是授权到位。规定凡适合办理的事项,各部门都全部纳入代理服务范围进行办理,除重大项目确需领导签批外,其他均由工作人员直接办理。

  (五)探索代理服务范围。刚一开始确定的代理事项,主要是:居民身份证办理,暂住证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户口登记、迁移、变动,残疾证办理,伤残军人、现役军人优待金发放,农村五保户审批,城乡低保审批,农村特困户审批,生育证领取,流动人口生育证明,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林地占用审批,森林、林木、林地林权证办理,农户建房手续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变更、注销,农村土地经营承包合同签订、变更,三农政策、法律法规等政策咨询,党团关系的接转,举办农业科技知识培训班,推广新技术、新品种等。随着代理制的不断健全完善,代理服务范围将向生产领域、科技领域、流通领域和社区服务方向延伸。

  二、初步成效

  xx镇从2006年7月份推行为民服务制以来,到目前镇村代理室已为群众代理事项8256件,已办结8128件,群众满意率100%。

  一是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xx镇推行“为民服务代理制”,建立了方便群众办事的服务网络,打通了便民利民的“绿色通道”,变群众跑为干部跑,变多次办为一次办,变被动办为主动办,变随意办为规范办,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群众的办事难,真正实现了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实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以来,镇、村组干部工作的重心真正转移到了为民服务上,真正领导、支持和保障村民群众依法按章履行职责、活跃村民自治活动。

  二是方便了农民群众办事。推行“为民服务代理制”后,广大农民群众再也没有以前那种只能定时办、分散办、节假日不能办的苦恼事了。村民李克华说:“过去办个证,要跑很多地方,还要找很多人,非常麻烦,现在由村干部为我们跑腿,办好后给我们送来,既省钱、又省力,还省心,所以,村里有什么事,我们也更加关心,也愿意参加。”

  三是提高了办事效率。xx镇离场镇最远的村有四五十公里,有个别村还不通车。过去,群众到到镇上办事往往需要来回反复多次,“东跑西跑来回跑,你批我批多头批”,既费时又费力。现在,推行为民服务代理制后,群众办事如果不涉及实地勘查或需要调查的项目,不论涉及多少部门,也无论手续多么复杂,只要认准受理室一个门,随到随办,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七丰村村民刘志明说:“以前回镇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由于不知道提交哪些材料,跑了三趟也没办成,我是个残疾人,来去一趟极不方便,镇里成立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室后,我在外地打个电话就办妥了。”村民陈国海为申报低保,不知道需要哪些手续,找到村代理员唐志芳,唐二话不说,为其写好申请,带齐户口簿、家庭成员病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到镇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室盖章后,又到民政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整个代理程序仅用了两个小时。

  四是转变了干部作风。推行“为民服务代理制”,从机制上保证了干部作风的转变,不仅转变了部分公务人员“高高在上”的衙门作风,也使一些部门存在的“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许多干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主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架起了干群之间的“连心桥”,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五是推进了廉政建设。通过公开代理事项、办理程序和收费标准,把各项事务的办理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杜绝了暗箱操作,避免了违规操作,防止了吃、拿、卡、要现象,推进了源头治腐工作,我们调查的所有对象都认为,在为民服务代理室办事,程序清楚,收费合理,过去的“三乱”问题基本没有。

  六是活跃了基层民主。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为镇村干部服务农村搭建了工作平台,顺应了基层群众新时期对政府职能方式、服务内容、服务态度、民主自治要求的时代潮流,使得党委政府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加强和改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并因村制宜地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强化党的思想和对村民自治的领导,通过为民服务、为民办事解难,增加了村务活动透明度,激发了村民参与村务的热情,保障和维护了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推进了农村管理民主的落实和乡镇政权的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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