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见的爱
在一家叫“吉祥”的小吃店里,每天中午都有一对中年夫妇来这儿吃米粉。妻子是个盲人。
每次来吃粉,丈夫扶妻子坐下后,就冲着里边叫道:“大碗豆花米粉,两份。”然后把背上的二胡拿下来,靠在墙边,低头对妻子说:“我去拿筷子,你坐着等我。”就转身去服务台拿筷子,然后顺便付了钱,并轻轻地和服务员说了几句什么话。回来坐下,不一会儿,米粉就上来了,两个人就开始吃。
一天中午,这一对夫妇又来吃粉。那丈夫照例搀扶妻子坐下后,大声嚷着:“大碗豆花米粉,两份。”然后放下二胡,转身去拿筷子,付钱,和服务员低声说几句话,转回来坐下,等米粉端上来。
不一会儿,米粉端上来了,丈夫仔细地将豆花弄碎、拌匀,然后把碗送到妻子手上,把筷子塞到她的手中说:“饿了吧?快吃。冷了就不好吃了。”然后自己也端起碗,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妻子问道:“你够吃了吗?你的饭量大,我匀一些给你吧。”丈夫忙说:“不用不用,我的也是一大碗,足够我吃了。你赶紧吃你的吧。吃完了我们还要去卖艺赚钱呢。”
这时,隔壁桌的一个小男孩奇怪地盯着他们看了很久,然后突然跳下凳子,跑到这对夫妇面前,冲那个丈夫说道:“叔叔,你的米粉弄错了,你不是要大碗的啊。他们肯定把你的弄错了,你赶紧去换吧。”
妻子愣乐一下,伸手抓住丈夫的胳膊:“你刚才不是说你的也是大碗吗?”丈夫忙拍拍妻子的手,笑着说:“对啊,我的是大碗的啊。人家又不是对我说的,你紧张什么。”小男孩站在他们的桌边,执拗地望着他们,接着说道:“不是,叔叔,我就是说你,你吃的这种不是大碗的,是小碗的。小碗要比大碗便宜一块钱呢,你赶紧去和服务员阿姨说吧。”
整个小吃店的人都望了过来,被小男孩提醒了的顾客们都奇怪地看着妻子面前的大碗和丈夫面前的小碗。小男孩跑到服务台:“阿姨,你们把那个叔叔的米粉弄错了,他要的是两个大碗,你们却给他们一个大碗,一个小碗。”服务员听到了,忙说:“没有弄错,每次他来付钱的时候都自己要小碗的。”
那个丈夫手足无措,嗫嚅着说不出话来。妻子颤巍巍地伸出双手,摸索着寻找丈夫的碗。他捧住那只碗,眼泪“滴滴嗒嗒”地掉到了桌上:“你一直骗我,一直骗我……”
丈夫慌了神:“我不饿,真的不饿,你别这样,大家看了多不好,啊?多不好……”边说着边扯起衣袖笨拙地为妻子擦着眼泪……
一位差生的老师
当她初任班主任的第一天,他带领一帮最为调皮的孩子送了她一个终生难忘的礼物——十只鲜活的蛐蛐。那是他们几人奔忙半日的结果。
她满怀欣喜,小心翼翼地打开密封的盒子时,鲜活的蛐蛐顿时“吱吱”叫蹿起来。她还未看清楚,几只黑乎乎的虫子便跃上了她的肩头,她一瞬间吓傻了,竟然丝毫不顾场合与个人形象,在教室里乱跳乱蹦,惊惶失措,惹得众人捧腹。
事后,她气极了,委屈的泪,顺着洁净的脸庞簌簌而落。她不远千里,不辞劳苦地从北国之都前往这片荒村支教,却万万不曾想到,这些在贫困中生长起来的孩子,竟然会如此淘气。
她一个人,肩负三个年级的课程。偶然,哪位同学病了,她还得充当临时医生。一日下来,筋疲力尽。她时常会幻想她所在的城市。直到此刻她才明白,之前那座生自己养自己又让自己怨声载道的城市,其实,是多么美丽与诱人。她不止一次想要回去,可总觉得对不住那些村民。她刚来的第一天,还未当上班主任,便已向那些前来热情迎接的村民许诺,要在这穷乡僻壤呆足三年,教会这帮孩子读书写字。
他不喜读书,即便他真切地知道,知识可以改变他的命运,可以带他离开这片贫瘠的土地。若按“调皮孩子多聪明”的常理来说,他该是班上最聪明的孩子。一无所有的荒村里,他总能找到让大家开心娱乐的法子,他总能让每一个老师哭笑不得,他总能让班上的那几个男同学都听他发号施令。
为了让他有责任心,发现自己的不足,她让他当了班长。原本以为,颇有威信的他会管理好班上的课堂纪律,殊不知,他却带着全班同学早退,逃到后山腰上采野果。
他的学习成绩每次都很稳定,保持倒数第一。所有的老师都对他绝望了,劝她,不要再在他身上花半点心思,他天生就不是读书的料。他不信,说,要证明给他们看,他只要努力,就一定能成为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
他逃课游泳,碰上大雨,通身湿透,不敢回家,怔怔地坐在教室里等待衣服被身体烘干。殊不知,却发起了高烧。她背着他,来不及换鞋,踏着高跟,“噌噌”地迈上山路。他伏在她的背上,微弱地撑着雨伞。
躺在诊所的病床上,他看着她浮肿的右脚,断脱的鞋跟,一言不发地流泪。她以为他怕自己回家后会被父亲责打,于是就轻抚着他的肩膀,安慰地说:“别怕,别怕,呆会到家了,我就跟你爸爸说,你在我家里补习功课。这样,你就不会挨打了。”
他哭得更凶了,“呜呜”地喘不过气。她不知道,他根本没有父母。他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一同南下外出打工,结果,一去不复返。这些年,他与奶奶相依为命。他之所以不敢回家,只是怕年迈的奶奶伤心罢了。
第二日,所有人都不明白,为何他听课忽然认真起来了。可与那些故事里的不同,现实中,本就没有奇迹发生。他之所以这么做,完全是在做表面工作,他实在不想读书,可又不想让她伤心,只好这么做了。
毕业之时,尽管他的学习成绩仍旧保持“第一”,可性格却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不再恶作剧,不再喜欢让他人难堪,不再内向,孤僻,乖张。短短三年,他便长得高大,强壮,乐于助人,开朗,活泼,如换了一人。
离去的当天,所有孩子依依不舍地将她送上了山路。绿树滚滚,模糊了她的视野。她再三驱逐,都无法将他们撵去。她说:“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孩子们站在松涛呼啸的山间,哭了。
他隐在人群中,几次欲上前告别,都未能鼓足勇气。他多想上前亲口说声“谢谢”,抑或,说声“对不起”。可最终上前时,却如鲠在喉,只得奋力地挥了挥手。
很多年后,在黄土地上徘徊过后的他和当年的父母一样,踏上了南下的列车。第一笔工资,他用来买了一双崭新的高跟鞋。
她收到这双高跟鞋时,几乎都忘却了他的名字。在城市中,她已经送走了很多届优秀的学生,他的名字,已在这些记忆中模糊。直到目及盒中的相片,她才恍然记起,那个在很多年前,让她难堪落泪的大眼调皮男孩儿。
照片背后,是一段让她泪湿的拙劣笔迹:“感谢您,老师,直到我们别离的最后一刻,你都未曾将我这位最差的学生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