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渴望以一朵花的姿态绚烂你的天空,绾过青丝与你比肩同行。我路过了喧嚣与宁静,路过了河海与清风,路过了熟悉与陌生,却唯独没能路过你的伴程。
犹记当初,我们一起笑言:此地宜城!
此地宜城啊此地宜城!
此地宜城,却无处安放爱情。
我穿着青蓝色棉布长裙和蓝白色青花上衣,独自走在这座城市最繁华落寞的夜色里。你看不到我的神情就像感受不到我的体温一样。晚风拂起我的长发,我想我是打了一个寒噤的。这个城市是你的,也是我的,但却不会是我们的。所以,我感到了轻微的悲伤。
这条街道原来竟有这么长,以前倒从未觉得。我用双脚丈量了这条街的长度,总共1358步。每一步都踏在我的心上,好像你还住在我心里似的。我忽然觉得很可笑。
他们说我的身影太过单薄,看了会让人心疼,可是他们却不知道,能让我感到心疼的从来就只有你一个。
当一对幸福的情侣路过我的身旁,我听到男孩对女孩说,此地宜城。我飘坠的长裙衣带掠过女孩柔情似水的眼睛,女孩险些摔倒的时候她的男孩用厚实的臂弯承载了她所有的意外丛生,而我却结结实实地被绊倒在厚实的土地怀抱里。男孩宠溺着责备女孩,走路小心点。我坐在冰凉的地上微笑着观望他们的幸福。当男孩转过身友善地询问我有没有事时,我却在目光迎上的那一刻看到了男孩慌乱逃逸的神情。我站起身轻拍掉身上的土,然后微笑着摇摇头,转身就走。
我告诉自己他们只是路人,只是一对简单的恋人,只是刚好被我见证了幸福的男人和女人。可到最后我却发现我所有的自我安慰都只是自欺欺人。我想那个夜晚我该是得了一种眼疾,叫做“迎风流泪”。
犹记得当初沈慕谦一袭白衣纯真少年的模样,每次喊我阿敢的时候都带着心满意足的得意。我写稿子写不出来闹情绪时,沈慕谦总是细心忍耐地逗我开心。他总会记住我无意中提到的事并竭尽全力送我一个惊喜。他会努力帮我实现每一个愿望。他会顾及我所有的感受。每当我不说话安静地靠在他怀里时,他总会说,我的阿敢我来疼。那个时候他尽心尽力地爱着我,把我宠成了没人敢要的阿敢。
那时的沈幕谦还是一个为爱纯粹到执拗的少年;那时的阿敢还信着此地宜城,刚好存放爱情的誓言;那时的我们还深切而真挚地彼此相爱。
可是,故事总是有可是。沈慕谦还是离开了。离开了宜城的此地。我懂他多么舍不得,也懂他为什么离开我。所以,当他选择用一滴泪告别我们的青春过往时,我选择了原谅。毕竟,我曾是你尽心尽力疼爱过的阿敢啊。
时隔数年,夜晚偶见,我的心竟还是慌乱不止。
我继续在这个宜城的地方写作、生活、看记忆怎样与时间一点一点掰扯。
秋风渐起的时节,我的窗边多了一束纸叠的玫瑰。那个叫时阅的女孩俏皮地敲打我的窗子。我认出了她是那天晚上碰倒我的女孩。未等我开口,时阅就自顾自地笑笑说:“阿敢,我知道你叫阿敢。你说,沈慕谦是不是个好男人。”
这么直爽可爱的女孩子,让我顿生好感。我笑着点点头,从心底里认同。时阅接着叹息道:“他真是个好男人,他会把女人宠上天,可这样也伤人伤得最彻底。但是,却恨不起来。”
“是的,因为我们曾被他真心实意地疼爱。”
最后时阅问我:“阿敢,沈慕谦曾说此地宜城,你觉得呢?”
我淡然笑道:“不错。此地宜城,无关爱情。”
时阅转过身静静离开了。看着时阅渐渐远去的背影,我轻声感叹道:此地宜城,伤了多少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