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长着青胡渣的中年大叔,手里拿着个破碗,躺在一张破垫子上,无聊地眯着眼,看着从他身边走过的各色行人。
他已经在这里待了一个上午了,只讨了6块钱,中午花去了四块,现下只有2块了。大叔悲伤地想,今天再讨不到钱,就又得饿肚子了。
大叔揉了揉肚子,发黑的手指头,发黑的破T恤,让他整个人看起来特别邋遢。一个穿着漂亮的女人,眼里带着厌恶从他身边走过,大叔恶意的抬了抬手,女人吓得跨了好几步。大叔笑起来,青色的胡渣也跟着抖动起来。大叔一点也不在意别人厌恶的眼神,没办法,他已经习惯了。自从生意破产,老婆离婚带走了儿子,他就什么也不在意了。
他抬起脸,看着他旁边的老兄,心里有几分感激。
那天,他一下子失去了所有,非常绝望。走在路边上,不知道自己该去哪。望着高耸的楼房,热闹的街市,淡漠的行人,感觉空落落的。他想,就这么死了吧,没有人关心,也没有房子,没有钱,死了就干净了。这么想着,便朝马路走去。当听到车鸣笛的声音时,他真有种解脱的感觉。只是,一个人将他扑倒在了路边,关心的劝他想开点。这个人就是他身边的这个人,一个一无所有,靠乞讨为生的流浪汉。流浪汉姓张,在这个城市行乞了5年,他没有家人,生活没有目标,只是想活着。流浪汉觉得无所谓,认为自己的生活并不比别人差,每天想睡就睡,想走就走,不用烦恼工作老婆孩子,讨到多少就花多少,没有什么不好的。
大叔开始本没打算当乞丐的,只是不知道该干嘛,才待在流浪汉身边,做起乞丐来。刚开始有些受不了,觉得别人厌恶的眼光好像一把利剑,插在他的身上。只是久了,就觉得无所谓了,并且觉得别人的眼神很有趣。
他发现,不同年龄不同衣着的人,看他的眼神不一样。也发现,有的人虽然眼里没有厌恶,心里却很厌恶他,却还是给他钱。他觉得很有趣。
大叔揉了揉额头,感觉有些累了。他每天无聊的时候总是会想起自己的老婆孩子,也会想起自己破产的生意。他觉得自己还是想过以前的生活,虽然每天都很忙,可是却活得充实,不像现在这样,虽然什么都不用干,却觉得特别容易累。他想,大概是心很累吧!他想,再过几天就不躺这了,得找工作看看,无论是什么工作都好,只要能挣钱。
他抬眼,看了流浪汉一眼,疲惫地闭上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