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莫言《狼》原文】
那匹狼偷拍了我家那头肥猪的照片。我知道它会拿到桥头的照相馆去冲印,就提前去了那里,躲在门后等待着。我家的狗也跟着我,蹲在我的身旁。上午十点来钟,狼来了。它变成了一个白脸的中年男子,穿着一套洗得发了白的蓝色咔叽布中山服,衣袖上还沾着一些粉笔末子,像是一个中学里的数学老师。我知道它是狼。它俯身在柜台前,从怀里摸出胶卷,刚要递给营业员。我的狗冲上去,对准它的屁股咬了一口。它大叫一声,声音很凄厉。它的尾巴在裤子里边膨胀开来,但随即就平复了。我于是知道它已经道行很深,能够在瞬间稳住心神。我的狗松开口就跑了。我一个箭步冲上去将胶卷夺了过来。柜台后的营业员打抱不平地说:“你这个人,怎么这样霸道?”我大声说:“它是狼!”它装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无声地苦笑着。营业员大声喊叫着:“把胶卷还给人家!”但是它已经转身往门口走去。等我追到门口时,大街上空空荡荡,连一个人影也没有,只有一只麻雀在啄着一摊热腾腾的马粪。
等我回到家里时,那头肥猪已经被狼开了膛。我的狗,受了重伤,蹲在墙角舔舐伤口。
【2、莫言《狼》赏析】
读莫言微型小说《狼》,想到他的山东老乡蒲松龄《聊斋志异》里的两匹狼,不同的是,蒲公笔下“再狡猾的狼也斗不过好猎手”,而莫言笔下的这匹狼“道行很深”,狡诈无比。它拍了我家肥猪的照片后,先是伪装成清贫的数学老师(象征善良或底层人群)去照相馆假装冲印,以误导“我”的注意,即使受到狗(象征正义的武器)的攻击,也装作无辜;还引起营业员(象征不明真相的群众)为它抱不平。而它去照相馆的目的,竟是为了调虎离山,吃掉“我”家的猪。尽管“我”也聪慧谨慎,最后还是上当受骗。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啊。 当年郭沫若评价《聊斋》“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莫言的《狼》在讽刺当今社会人心险恶,让人防不胜防上更胜一筹,可以说超过了他的前辈。这种中国式的魔幻现实主义和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南美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魔幻现实主义是有所不同的,莫言的叙事风格沿袭的是《西游》《聊斋》的。
(发表于《帅作文·高中版》 201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