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一色罚款的“村规民约”难靠谱
目前农村仍然流行的“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的一种表现形式。客观地说,许多农村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的“村规民约”,做为法律法规的一种“补充”,它对约束部分村民的不当行为,落实党的农村政策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据观察,从目前的一些“村规民约”开看,不乏简单粗陋的文字表述,甚至有的地方制定的村规民约走形变味,清一色的用罚款来作惩戒的手段。例如有一个村为禁止村民打架斗殴竟规定:“打架斗殴者,每人罚款100元。”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虽然限制了打架斗殴现象,但由于没有解决思想问题,有理的一方觉得掏钱冤枉,其结果治标不治本;还有的不问青红皂白,全都是“罚款”:鸡鸭进邻居田每次每只罚款50元、耕牛进别家菜园果园每次每头罚款100元、倒垃圾入塘者每人每次罚50元、私自毁坏村庄古树风景树者每人每次罚款500元……如此种种,不一而足,让人觉得这不是村规民约,而是“罚款公约”。
用简单的罚款思维来解决农村中的不良行为,似乎很难奏效。究其根源,关键是罚款这种强制行为管的是手脚,而不是心灵;村民的文明守法意识,是靠自我约束培养出来的,不是靠罚款罚出来的。何况,村民某些不良的行为举止是潜意识里的坏习惯,只有让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形成村民自觉行动,才能收到长久之效。那些随意设定罚款的“村规民约”,也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清一色罚款的“村规民约”是不是可以视为“问题村规民约”呢?!这些问题村规民约的存在,不但影响了干群关系,而且也阻碍了党的农村政策的贯彻落实,必须引起重视。
清一色罚款的“村规民约”难靠谱。所谓靠谱,主要是要体现在公开、公平、公正、民主上,要本着批评、教育、挽救为主的原则,公正对待每一个人,公平处理每一件事。从根本上解决“村规民约”难靠谱问题,建议各地有必要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对村规民约进行一次检查,剔除那些不符合法律、政策的内容,敦促尽快修改完善村规民约,使之成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出的涉及村风民俗、社会公共道德、公共秩序、治安管理等方面促进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综合性靠谱的“村规民约”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