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薯是一种农作物,每年的春天,家家户户都会在地里种上几分土的红薯,红薯全身都是宝。红薯叶在过去是用来做猪食的。而今,在繁华的都市里,因为原生态绿色食品相对少了,红薯叶却成了人们口中的美食。红薯,在1963年大跃进年代,田里稻谷产量不高,几乎还不到第二年春天,很多农户家就没有米下锅了。大山里的苗族人就将红薯切碎,晒干,做成红薯米,在做饭时将红薯米一起煮来吃。
我出生在七十年初,那是还没有分田到户,爸妈都是靠在生产队挣工分来养活我们,那时候,每当吃饭时,爸妈就把红薯挑出来他们吃,把米饭留给我们姐弟吃。由于我在家里是最小的,有时候淘气将红薯丢了,哥哥,姐姐便会换来爸爸的责骂。想想那时候,确实太不应该了,为何我做错了要哥哥,姐姐为我承担。
随着改革开放的脚步吹遍神州大地,苗乡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慢慢的,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提高了,以前作为生活中主食之一的红薯也开始被人遗忘,种的人越来越少了,偶然能吃上一顿,还是尝试新鲜口味了。
在我的记忆中,最好吃的红薯干还是第一次去岳父家吃的。那时候,岳父家还没通公路,也没通电。要走10多公里山路。勤劳的岳父,岳母每年都还会种大量的红薯。每年红薯收获的季节,岳父会把红薯进行精挑细选,哪种适合打红薯粉。哪种适合做红薯干,哪种适合做红薯米。秋天,岳父把红薯放在阴凉的地方凉枯,待红薯水分褪干,把红薯煮熟,去皮,再用炭火熏干,这样熏出来的红薯干香甜,金黄三色,晶莹通透,让人爱不释手。
每到冬天,岳父和岳母就围坐在火塘边,边烘红薯边拉家常,每当聊到远在外地工作的哥哥,嫂子,他们脸上露出了幸福的笑容,出生在城市里的嫂子也特别喜欢吃岳父做的红薯干,所以,每年岳父都要做很多红薯干,留给嫂子和我们吃。而他们自己却舍不得吃。
自从岳父去世后,就再没有吃过那么好吃的红薯干了。现在回家,有时妻子会偶然做一些红薯干,在儿女们都觉得味道很美时,我却吃不出岳父做的红薯干那个味道。这让我更加怀念岳父,因为他为我们付出,却没享受到一点清福。如果现在岳父还在,我们是多么幸福啊。让我明白“家有一老,胜过一宝”的道理,老人就是我们的财富,无论精神上,物质上都能让我们大丰收。为人子女,尤其是八零后,九零后,没有吃过过去五十年代,六十年人那么多的苦,以前的主食,现在是品味。让我们趁老年人健在时,传承中华民族美德,尽自己的一份孝心,让老人安享晚年。
岳父离开我们十多年了,但他永远活在我的心中。为岳父没有享到清福而内疚。虽然这十多年因为工作很少回家,但是,岳父的音容笑貌却时常在脑海里。每当看到卖烤红薯的人,唤起了我想吃红薯干的胃口,也唤起了我对岳父的怀念。怀念岳父那份视女婿为亲儿一般的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