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前,我在一个小镇上住.小镇上有个女人,三十多岁,在街头摆个小摊卖卖小杂物,如塑料篮子.瓷钵子什么的.女人家境不是很好,住两间平房,有两个孩子在上学,还要伺候一个瘫痪的婆婆.家里的男人不是很能干,忠厚木讷,在一家工地上做杂工.这样的女人,照理说应该是很落魄的,可她给人的感觉却明艳得很,每日里在街头见到她,都会让人眼睛一亮.女人有瀑布般的长发梳理得纹丝不乱,头发还将用发夹盘在头顶.女人有修长的身材,她喜欢穿旗袍,虽然只是廉价衣料,却得窈窕有至,她哪里像是在摆地摊子赚生活啊,简直是把整条街当成是她的舞台,活得从容而优雅.
一段时期,小镇人茶饭后,谈论得最多的就是这个女人.男人们的话语里带着欣赏,觉得这样的女人真是不简单;女人们的方语里却带着怨怼,说一个摆地摊的,还穿什么旗袍?后来一个一个跑到裁缝店里去,做一身旗袍来穿.
那女人也不介意们的议论,照旧盘发,穿旗袍,优雅地守着她的地摊,笑意盈盈,周身散发出明亮的色彩.这样的明亮,让人没有办法拒绝,所以大家有事没事都爱到她的摊子前去转转.男人们受跟她闲聊两句,女人们更喜欢跟她讨论她的旗袍,她的发型,临了,都会买一两件小商品。
几年后,女人攒了钱,贷了一部分款,买了一辆中巴车跑短途.她把男人送去考了驾照,做自家中巴车的司机,她则随车子来回跑,热情地招呼顾客.在来来去去的风雨之中,她照样盘着发,穿着旗袍,清清丽丽的.她的车也跟别家的车不同车里被她收拾得异常整洁,湖蓝色的坐垫,淡紫色的窗帘,给人的感觉就是雅.所以小镇人外出,都喜欢乘她的车.
她的日子渐渐红火起来,却不料出了一起车祸,所赚的钱全部陪了进去,还搭上一辆车和十几万的债务.她的腿受了很重的伤,躺在医院里,几个月下不了床.小镇人都说,这个穿旗袍的女人,这下子倒下去是爬不起来了.可是半年后,她却在街头上出现了,干着从前的老本行摆地摊儿,卖些杂七杂八的日常生活用品.她照例盘发,穿旗袍.腿虽落下小残疾,却不妨碍她把脊背挺得笔直,她不妨碍她脸上挂上明亮的笑容.
我离开小镇那年,女人已不再摆地摊了,而是买了两辆车子,一辆跑出租,一辆跑长途.最近又听小镇人说,女人新盖了三层楼房.我问,她不盘发,穿旗袍吗?小镇人就笑了,说,如果不盘发,不穿旗袍,她就不是她了.真的呢,她还是跟从前一样漂亮,一点没见老。
这样的女人,是应该永远活得如此高贵的,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那种高贵,什么样的艰难困苦也湮没不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