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中学初中入学条件
广东省东莞中学创建于1902年,历经几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传承与创新,东莞中学已经成为一所具有深厚历史文化积淀的百年老校。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东莞中学初中入学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派位对象
1.具有莞城户籍,在莞城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具有莞城户籍,在莞城外其他小学就读,需要回莞城升读初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效《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并在莞城工作的非东莞市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属于广东省人才引进签发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或以上)并在莞城工作的非东莞市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5.父母双方或一方户籍挂靠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并在莞城工作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其中,学生本人户籍也挂靠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属于本方案的.派位对象;学生本人户籍不是挂靠在市人才交流中心,但已迁入东莞市非莞城户籍的,不属于本方案的派位对象);
6.属莞城安排解决的台湾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7.属莞城安排解决的华侨华人小学应届毕业生;
8.父母双方或一方符合《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规定并在莞城工作的非东莞市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9.符合其他入学优惠政策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
1.符合派位对象第1项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在读学校负责组织报名工作;
2.符合派位对象第2、3、4、5、6、7项情况之一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请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领取,或自行登录东莞教育网“基础教育”栏目中“莞城小学升初中”子栏目下载《2017年莞城街道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登记表》(附件1),认真如实填写。
填写后,请于2017年5月9日—5月12日带齐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到市教育局7号楼一楼办事大厅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办理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办理地址:东城区八一路1号东莞市机关二号大院
咨询电话:23126112
3.符合派位对象第8项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莞城街道办事处教育办公室核实后向市教育局提供名单;
4.符合派位对象第9项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按照相应的优惠政策要求于2017年5月9日—5月12日带齐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市教育局7号楼一楼办事大厅办理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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