硚口区小学报名条件
小学,是人们接受初等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硚口区小学报名条件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1、户籍在硚口区的适龄儿童:
按照《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非本市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与居住证持有人共同居住生活的子女,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简称“随迁子女”。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我市居住证(住址在本区,且在有效期内)、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按居住证所在区的要求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
贯彻执行国务院《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持有我市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可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我市居住证、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按居住证所在区的要求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人员子女:
深入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等工程,凡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我区的人员,其子女均可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其子女户籍已迁入我区的,按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政策安排入学。
5、因疾病、伤残需缓学或因丧能需免于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由其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附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报户籍所在地的区教育局批准后,发给缓学或免学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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