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买了一只金毛犬,它叫“怪怪”,因为我小名叫“奇奇”,就是奇奇怪怪。它的毛金色的,耳朵大大的垂下来像扇子,眼睛圆溜溜的像黑葡萄。它很高已经到了我的胳膊,当它刚出生30天时,远远望去怪怪就像一块黄色的黄宝石。
我很喜欢它,因为它长大了不会跑来跑去,不见了还会自己回来,它就像我的亲弟弟。
有一次,舅舅忘了给怪怪喂狗粮,它实在太饿了就把舅舅的臭袜子给吞了下去。这下把舅舅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团团转。幸运的是怪怪自己把袜子吐了出来,这才捡回一条小命,可能是舅舅的袜子实在太臭了吧。
怪怪是只导盲犬,它很机灵。我找来一个球扔到地上,怪怪飞快地跑上去咬起球再飞快地跑回来。而且它很狡猾,等到我不注意的时候直接咬走我的鞋子直向大门跑去,我好不容易才找回鞋子。
我帮它运动和它玩耍给它喝水,我很爱它,把它当做亲弟弟一样呵护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