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果王国里,我喜欢红彤彤的苹果,黄澄澄的梨,鱼鳞般盔甲菠萝,紫莹莹的葡萄。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浑身长满芝麻般小点点的草莓。
草莓,浑身上下长满芝麻一样的种子。一端尖尖的,那里的种子格外多,有时候还又清又白呢。那时候的种子绿绿的,像一颗颗翠绿的草种子。熟透了的草莓通红通红的,远远望去,像冬天里的一把火,又像是喝醉了酒的大汉。草莓的头上顶着一顶绿油油的“帽子”。走进一看,像一颗晶莹的红宝石在闪动。令人“口水直流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呀,真令人有点迫不及待。
别急,这时候的草莓还不能直接吃。应该先把草莓的“帽子”拿掉,放入水中洗三次,草莓就像又换了一件新外套。阳光一照,闪烁着刺眼的光芒。惹得我口水都“滴答滴答”直往下流。
草莓吃一口,就会发现里面是红白相间的。吃起来的声音是“嘣吱”的。等一个草莓吃完了,酸溜溜,甜津津,滑溜溜,顿时感到口中清爽无比,令我回味无穷,百吃不厌。不由自主地吃了一个接一个,直到吃出一个大大的,鼓鼓的,一个名副其实的“西瓜将军肚”。
朋友,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想买一点美味的草莓吃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