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天过海,贬义词,字面意思是瞒住上天,偷渡大海。比喻用谎言和伪装向别人隐瞒自己的真实意图,而在背地里偷偷地行动。清代无名氏将“瞒天过海”收进其所编《三十六计》中,并作为“三十六计”的第一计。“瞒天过海”的计策,古时人们早有使用,而“瞒天过海”这一词语的形成,或与元初未知人士所撰《薛仁贵征辽事略》中薛仁贵设计让唐太宗渡海的故事有关。“瞒天过海”这一词语的最先使用,应不晚于明代末年。
一、瞒天过海的.意思:
【成语】: 瞒天过海
【拼音】: mán tiān guò hǎi
【解释】: 用欺骗的手段在暗地里活动。
【出处】: 明·阮大铖《燕子笺·购幸》:“我做提控最有名,瞒天过海无人问,今年大比期又临。”
【近义词】: 掩人耳目、瞒天昧地、瞒上欺下
【反义词】: 实事求是、以诚相待、光明磊落
【用法】: 作谓语、宾语、定语;指欺骗
【英文】: practise deception
【举例造句】: 他善于用瞒天过海的手法欺骗我们。
二、成语典故
齐姜氏乘醉遣夫
《左传·晋公子重耳出亡》中的原文①
及齐②,齐桓公妻之③,有马二十乘。公子安之。从者以为不可。将行,谋于树下。蚕妾在其上④,以告姜氏⑤。姜氏杀之,而谓公子曰:“子有四方之志。其闻之者,吾已杀之矣。”公子曰:“无之。”姜曰:“行也!怀与安,实败名。”公子不可。姜与子犯谋⑥,醉而遣之。醒,以戈逐子犯。
注释
①左传:亦称《春秋左氏传》,儒家经典之一,旧传春秋时左丘明所撰,清代经今文学家认为系刘歆改编,近人认为是战国初年人据各国史料编成。
晋:春秋时的诸侯国,姬姓。
公子重耳:即晋文公(前697—前628),春秋时晋国君,名重耳,晋献公之子;公元前636—前628年在位;因献公立奚齐为太子,他曾出奔在外十九年,由秦送回即位,后成为春秋时霸主之一。
②齐:春秋战国时的诸侯国。
③齐桓公:春秋时齐国君。姜姓,名小白(?—前643)。公元前685—前643年在位。为春秋时第一个霸主。
④蚕妾:养蚕的女奴。
⑤姜氏:嫁给重耳的齐女。
⑥子犯:狐偃,字子犯。重耳的舅父,亦称舅犯。从重耳流亡在外十九年,周历各国,并帮助重耳回国即位。
译文
(春秋时晋公子重耳逃难)到了齐国,齐桓公给他娶了个妻子,还给了他二十辆车和相应数量的马匹。重耳(在齐国六年)对这种生活很满足。(根本忘记了复国为君的理想。齐桓公去世后,众公子争权夺位,使齐国陷入内乱之中。及齐孝公嗣位,诸侯多与齐不睦。)跟随重耳身边的(狐偃、赵衰等)人认为不应这样呆下去,想去别的地方,便在桑树底下商量这件事。有个养蚕的女奴正在桑树上,回去把听到的话报告了重耳的妻子姜氏。姜氏把女奴杀了,对重耳说:“你有远行四方的打算吧。偷听到这件事的人,我已经把她杀了。”重耳说:“没有这回事。”姜氏说:“你走吧!贪恋享受和安于现状,会毁坏你的功名。”重耳不肯走。姜氏与狐偃商量,用酒把重耳灌醉,然后把他送出了齐国,重耳酒醒之后,拿起戈就去追击狐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