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省龙岩市中考评分标准
类别:一类(63—70分)
(上68—70 中66—67 下63—65)
内容:切题,思想感情健康,内容具体,中心明确;构思巧妙,合情合理。
结构:完整,条理清楚,分段恰当,详略得当。
语言表达:通顺,有文采,有个性。
类别:二类(54—62分)
(上60—62 中57—59 下54—56)
内容:较切题,思想感情健康,内容较具体,中心较明确;构思基本合情理。
结构:较完整,有条理,能够分段,有详有略。
语言表达:较通顺,较有文采。
类别:三类(42—53分)
(上50—53 中46—49 下42—45)
内容:基本切题,思想感情健康,内容简单,中心不够明确;构思基本合理。[来源:学科网]
结构:基本完整,分段不恰当,详略不够得当。
语言表达:大体通顺。
类别:四类(31—41分)
(上39—41 中35—38 下31—34)
内容:不切题,思想感情不够健康,内容空乏,中心不明确;构思不合情理。
结构:不成篇。
语言表达:不够通顺。
类别:五类(0—30分)
内容:不切题,思想感情不够健康,内容太空乏,无中心;抄袭文章。构思不合情理。
结构:不成段。
语言表达:极不通顺。
评分说明:
1、以内容和结构确定类别,再根据语言表达酌情评分。
2、特色加分:达到下列四项之一者,可越等级加2—3分。
①感情真挚,有自己的深切感悟。
②构思或选材新颖,见解独特。
③语言有文采,有个性。
④卷面整洁,字迹工整。
3、无题目扣2分,每少50字扣1分,错别字每3个扣1分(重现不计,最多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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