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交到人民警察叔叔手里边……”每当我唱起这首歌时,我就会想起我七岁那年的一件事。
一天,我和同学一起回家,我们边走路边聊天。之后由于路不同,我们依依不舍地分开了,可就在离开不久,发生了那么一件事。
我走进了一个十分宁静的一个小巷子,走在我前面的是一位叔叔。突然,那个叔叔的口袋里掉了一百元钱。那个叔叔竟然一点儿也没注意到自己的钱掉了。我捡起掉落的一百元钱,却迟疑了一下。心想:这里并没有人,我到底是交给那个叔叔,还是把钱拿着,买新上市的玩具?此时,我大脑里的天使与恶魔争吵了起来,天使对我说:“你要拾金不昧,快把钱交给前面的那个叔叔,这样,你还能得到叔叔的表扬”。“恶魔”却反驳道:“你说得不对,主人应该把钱拿着,可以买玩具,余下的钱还能买好多吃的东西”。“你才说错了!”我大脑里的恶魔与天使一直争论不休,而我却不知道到底如何是好?
我想:我们应该学习雷锋叔叔,要助人为乐。我捡起地上的钱,猛地一冲,跑到了叔叔的身边。“叔叔,您刚才掉了一百元钱,我捡到了,还给您”。“是吗?”叔叔好像没有感觉到,“谢谢你了,小朋友。”
听了叔叔的表扬,我心里甜滋滋的,虽然没有那一百元钱,但我获得了道德的勇气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