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小狗可爱的形象已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狗的优秀作文,欢迎查阅,谢谢!
篇一:
动物界中有许多令人害怕的动物,如:老虎、狮子、狗熊、毒蛇……但他们毕竟是不常见到的,看到他们也只是在动物园里,有饲养员有保护网隔断了与他们之间的距离,所以他们越显示自己的凶悍、强大、可怕,却越使人驻足观赏让人害怕不起来。反而日常生活中经常见到的,常围着你转悠的或追着你跑的某些动物如“狗”,你判定不准什么时候它会来向你进攻,你始终处在被动的地位,确实令人有些害怕。我这个人的胆子特别小,可是我是男子汉怎可轻易承认自己的胆小,连狗都害怕说出来让人笑话,所以只好编出一点理由来掩饰自己的胆小是有理由的。怕狗不是一天两天了,狗的身影到处都是,我又不能老躲在自己的家里,所以好好研究一下狗很有必要,可以有备无患。
城里的狗与乡下的狗
我的家在农村,见惯了乡下的狗,这次暑假在城里大姑家呆了一段时间,接触了一些城里的狗,发现所处环境不同,狗也大不一样。
先来谈谈样貌:农村的狗品种比较单一,以家养的草狗为主,大都长得比较高大结实,皮毛以红棕色为主,两耳向上翘起时刻关注着周围的动静。城里的狗品种比较丰富,据我观察到的就有,斑点狗、沙皮狗、西洋狗,有些我也叫不出名字来,体形娇小,最常见的是西洋狗,雪白的长毛裹着整个身体,远远望去就像是一团小雪球。他们所从事的工作也不同:农村狗的工作是为主人看门,只要遇到陌生人,它们就会勇敢地冲在最前面,然后狂叫一阵,猛扑上去,以示自己的尽忠职守,直到主人确认是朋友不是敌人,它才停息下来,但还是围着生人转来转去,嗅一嗅,舔一舔,主人会随之为它辩解,“它不会咬人的,它是喜欢你。”然后把它唤到自己的身边,一般它们都会有一个共同的名字“阿花”。城里的够就显得温顺多了,因为它们的工作是供主人消遣用的,它们的毛发就是很好的消遣品,主人会每天为它们洗一个热水澡,用梳子理顺,吹风机吹干,然后梳一根可爱的小辫子。整顿完毕,套上脖环,主人牵着它到大街上去散散步,这就叫溜狗。碰到熟人或狗友相互夸赞一番,谈论一下养狗的经验,有些训练有素的还会在主人的指挥下表演几个动作,如前脚起立给人作揖,在地上连续地打滚,摇尾巴等,引得周围的人都拍手称好,主人也显得特别自豪,又是抱又是亲的,嘴里还亲昵地叫着它的名字,城里的狗大都各有各的名字,有的甚至和主人同名,可见它们不怎么费劲就已经得到主人的无限喜爱了。
我家邻居养了一只狗,被他的亲戚看中了,邻居就把它送给了亲戚。还记得抱走的那一天,它的叫声是那样的凄惨,瞧它的眼眶分明是湿润的,邻居躲在我家不忍送它怕舍不得。这对与没有养过狗的我来说是体会不到的。像是亲人的离别,依依不舍。更有意思的是,过了两天,它竟然自己找到家回来了,使得邻居倍加宠爱它,连连责怪自己不该把它送人,以后它更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到与主人寸步不离。这次我在城里看到了这样一幕,一对夫妇养了一只特别小的狗,丈夫朝左走,它就跟着朝左走;妻子唤了它一声,朝右走,它赶紧向右追过来;丈夫也唤了它一声,它看看左边又看看右边不知该怎么办才好,向左走几步,又向右走几步。夫妇笑了,朝同一个方向走,它才快乐地摇着尾巴跟在后面。哦!这一点城里的狗与乡下的狗是相通的,那就是情。没有语言人和动物还能和谐相处,原因就在与此吧!
篇二:
我爸爸开了一个小厂,一连两次遭小偷光顾损失惨重,雇保安又得一笔开销,妈妈就想了一个办法,“养一条狗吧,看看门,贼来了叫几声就听得见了。”爸爸也同意。我虽然很想反对,但大局为重,更何况孤掌难鸣,也只好勉强同意,但要求:必须用绳子栓着,不许到处乱跑。
这一天,妈妈抱着一条小狗回来了,说是从朋友那里要来的,还没有满月呢。狗特别小,虎头虎脑的,看到周围的事物显得特别新奇又非常惊恐,身子一个劲儿往回缩,妈妈把它安置在一只纸板盒子里,它身子缩成一团,眼睛注视着你,显得特别乖巧可爱。“妈妈,这狗也能看门,胆这么小。”“它还小嘛,长大了就会凶起来,它妈妈就很凶。”“噢!”其实我心里一点也不希望它变凶,看它现在可爱的样子我都有点喜欢起来了。
因为放暑假,妈妈把喂养小狗的任务交给了我,我为了能战胜自己怕狗的心里,接受了这个勇敢的任务。第一次给小狗喂饭时它显得特别害怕,一个劲儿往角落里缩,我就把碗放在它旁边,站在较远的地方看它,慢慢地它向碗靠拢,用鼻子嗅一嗅,舌头舔一舔,津津有味地吃起来。第二次,我拿着同样的碗向它靠拢,显然没有第一次那样害怕了。再后来,我还没有靠近它,它先向你奔来了。很快它就知道我是它的主人了,它会向我摇尾巴,围着我转来转去,用舌头舔我的脚指头,弄得我痒痒的竟一点儿也不害怕,因为我知道,这是它对我友好的表现。
我没有把狗栓起来,在家里它很自由,可以在房子里到处跑,不过它也很调皮,一不小心就会闯祸。把爸爸的袜子咬得支离破碎,把垃圾桶打翻垃圾弄得满地都是,把报纸拖得东一张西一张……每当这时,妈妈总要把它栓起来以示惩罚。它总是委屈地盯着我,我总是替它求情,一会儿就放了它,它高兴地向我摆尾巴……
不知不觉我竟然对狗由害怕变成了喜爱,有时不在家还会想念它,哈哈!真有意思。
篇三:
我曾养过一只可爱的小狗,虽然它现在不在了,但它在我们家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使我至今还记忆犹新。
它是一只小哈巴狗,身体只有两个巴掌那么大。圆圆的小脑袋上耷拉着两只薄薄的黑色小耳朵,额头下两只玛瑙似的小眼睛时常骨碌骨碌地转,下面还有一个黑黑的小鼻子,身上披着一件黑白相间的大毛衣,无不显示出一派贵族的气质。走路的时候,老把小尾巴翘得高高的,一蹦一跳的,一整天非常快乐的样子,所以,我给它取了个名字“乐乐”。
我们刚把乐乐买回家的时候,它对我们家这个陌生的环境竟然一点儿也不惧怕,反而好奇地走上走下,瞧瞧那边,看看这里,好像它是这个家的主人,自由自在地在地板上踱来踱去,仿佛当我不存在似的。不仅如此,它还非常大胆,用尖利的爪子狂抓门口的地毯,还时不时咬两下,可真淘气啊!但是,淘气归淘气,它也是非常可爱、乖巧的,很黏人。总喜欢走过来蹭蹭你的脚,舔舔你的手,还会跳上来在你的大腿上,真是惹人喜爱。
早上,我早早地起了床,走到楼上看望乐乐,我蹑手蹑脚地打开门,看见乐乐正安静地睡在花盆边呢!两只小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小耳朵耷拉在脑袋上,鼻子里发出轻微的“呼呼”声,想必它此时一定睡得很香甜吧!我不想吵醒它,只好悄悄地离开,但却不小心碰到了它的耳朵,它惊醒了,警惕地张开眼睛,一看到是我,它连忙站起来,缠在我的脚边,双眼直看我,好像在说:“我好饿了,小主人,给我吃些东西吧!”我赶紧给了它一些米饭,它像是见了宝贝似的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嘴里发出“滋滋”的声音,吃得津津有味。不一会儿,一勺米饭就被它吃得干干净净了。它满足地舔舔嘴巴,高兴地看着我,好像在说:“谢谢你!”
而且,乐乐平时很爱干净,经常会用舌头舔一舔它那柔软的皮毛,所以,它那件黑白相间的“毛衣”每时每刻都非常干净,很少会见有污点,似乎接近“洁癖”。看来,它也是我学习的榜样啊!
可惜,好景不长,乐乐后来失踪了,也不知它现在过得好不好,我们一家都挺挂念它,因为,它曾经给我们家带来欢乐,它可爱的形象已深深印在我们的脑海里,我永远都会记得它,这只淘气又可爱,乖巧而又活泼的小狗_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