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前排同学转过头:“凡凡,问你个事。你说故乡到底,有什么好的?值得这么多名人以它啊为题材?”我随手翻了翻手中的教材,故作深沉道:“故乡啊,就是一个能让你感到无比温暖,包含着你特别熟悉的亲切的地方…现在你小不懂其中道理,等你上大学时离开家乡你就会魂牵梦萦的想回到的地方……”“停,停,停!…你们喜欢写文的就是矫情!不用您老解释!等会我自己问老师!”前桌一脸嫌弃地说:“咦~被你恶心到了……”“嘁,有本事别问我问题呀。”我满脸傲娇的白了他一眼,继而目光转向窗外。对啊,故乡有什么好的呢?可以得到这么多文人的青睐?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也想知道。忽然之间想起一首名叫《乡愁》的诗。“小时候,乡愁是……”将全诗背了一遍,忽然感觉好像明白了什么。
当一个人一直在家的周围晃荡,他是感觉不到家乡的温馨和亲切。当他离开家乡外出打拼时:他会眷恋着故乡的一棵树:也许因为它曾在炎热的夏天给他一片清凉。他会眷恋着故乡的一棵草:也许因为它曾让他学会“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坚强。他会眷恋着故乡的一滴水:也许因为它曾在某一刻给他一瞬清凉的慰藉。
时间急迅。当你真的开始眷恋起这些东西时,其实你已感到了世态炎凉。你的心脏会努力的跳动着,呼喊着:回家吧,回家吧!哦,好!迎合自己的念头,回到梦寐以求的家乡,变了,真的变了。它早已不是当年的样子。
我是这样理解“故乡”这两个字的:故,已经为过去式的‘梦’,乡,有着浓郁亲切感的地方。所以,在我的眼中,“故乡二字结合起来,就是:充满往事充满着亲切感的地方。回不去的,才是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