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奇,稀奇,真稀奇。这是为什么呀?我告诉你吧!我是外婆的“老师”啦!这还得从去年10月说起。
外婆小时候家里穷,不识几个字。有一次,她去卖米,一个人买了外婆的两袋米,说:“老奶奶,您看,我今天没带钱,身边只剩下这张支票,我把它放在这儿,您可以拿去银行换现钱,保准会有利息呢!”外婆一听,乐开了花,想:哎呀,这下好了!活了大半辈子,还没用过支票呢,这下,我可要“发”了。便信以为真,收了它。
回到家,外婆兴奋地拿给我看。我一看,嘿!假的!听我一说,外婆满脸的笑容顿时烟消云散,她叹了口气,说:“人老了,眼睛花了,不识字,又没知识,不能做生意了,我真恨透了那人。”
我看着外婆苦恼的样子,眼珠一转,嘿!有了,便对外婆说:“外婆,论年龄,您比我大!论学问,我可比您高呀!想不想拜我为师,学点什么呀!”外婆连忙答应。就这样,我和外婆成了“师生”,并约法三章:
1.“老师”做作业时,不教“学生”。
2.当“老师”一定以身作则,包教包会。
3.“学生”回答错误了,而且“老师”又教过的,那么“学生”得接受“批评”。=
从此,每到星期六的下午,我总要给外婆“上课”。这不,又到了星期六下午,我来到外婆家。开始上课了,我清了清嗓子,说:“今天我们只学3个字,第一个是‘席’,国家主席的‘席’。意思多种,有坐席、位置的意思……”我列举不出来了,只好作罢。突然.外婆家养的小狗“黑虎”闯了进来,一下子扰乱了课堂纪律,我可火了,将它赶出了门外……
总之,不是吹牛,我上的“课”外婆总是听得津津有味。不过,回想起当“老师”的滋味,我不由得想起了老师曾告诫过我们的一句古语:“书到用时方恨少”。我应该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勤奋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