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寂寞地躺在下水道里,黑暗中,我嗅着腐臭的气味,努力地梳理着自己的思路,开始回忆自己的经历。
我是一枚硬币,叫壹分。我唯一感到自豪的是身上有着闪亮的国徽。当一位中年妇女把我从银行取出,小心翼翼地放进皮夹时,我便随着主人开始了生命的第一次旅行。在主人家,我看到了英俊的伍分哥哥,靓丽的贰分姐姐,我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可没过多久,我被粗心的主人不小心丢在了马路边。也正因为这样,我“名噪一时”,因为一个天真的小女孩儿在路边拾起了我,并把我交给了等察叔叔。这情景被一位音乐家看到了,于是《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成了当时最流行的歌曲。那时,我觉得自己小小的身躯也仿佛高大了许多。
想到这儿,我似乎又回到了那段幸福的日子,布满灰尘的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打那以后,我又结识了壹角大哥和壹元大哥。不知经过了多少双手,终于有一天,一位男青年把我丢在小路旁。本想可以重新品尝一下被歌唱的滋味,谁知自己无论如何充分利用阳光,尽力显出自己的固有光泽,也无人来捡,有些人虽然已经瞧见了,也只是轻蔑地一瞥,然后就从身上迈过,一走了之。此时,我的心里酸酸的。
终于有这么一天,又是丫个小女孩儿把我捡了起来,刚要放进口袋里,一个打扮得很漂亮的妇女——小女孩的妈妈看到了,冲过来,一巴掌把我打掉在地上,说:“多脏犷快擦擦手。”我躺在地上看到小女孩用那双大眼睛诧异地瞧着我,问妈妈:“妈妈,老师教过我《我在马路边检到一分钱》这首歌,怎么……”“那是什么年代,现在是什么年代!一分钱能干什么?快走,别啰嗦了,让人家笑话。”那位妈妈拉着小女孩儿扬长而去。我在苦苦思索时,也不知从哪儿飞来一脚,我就这样糊里糊涂地到了下水道里。这也意味着我的“旅行生涯”到此结束,我将永远待在这儿。
我痛苦地闭上眼睛,无论如何也想不通,为什么人变得这么快呢?不过,我仍盼望着,盼望着人们珍惜我们的那一天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