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的时候,我的作业即将写完,但钢笔水用完了。妈妈给了我五元钱,允许我用余下的钱买自己想要的东西。我接过钱跑出了家门。
买完墨水,手里摇着剩下的两元,想买冰激凌,觉得金粉更精致漂亮,想买金粉吧,又觉得弹力球是我想好长时间的玩具(虽然很便宜,但妈妈不给我买).......正当我停在商店门前一筹莫展,考虑到底买什么的时候,从路边传来了断断续续的哭声。
我寻声望去,只见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站在那用手抹着眼泪。于是我走过去问:“小妹妹,你怎么啦?”
“呜呜呜.......我......我妈妈给买馒头的一元钱被我弄丢了。”
看着小妹妹伤心可怜地样子,再看看我手里准备买心爱东西的。我想:如果我把我的钱给小妹妹的话,那我就买不上我想要的东西了。可是,如果小妹妹空着手回家,可能会被她妈妈批评一顿(爸爸说过,即便是帮助别人的时候,也要给被帮助的人起码的尊重),那样她一定很伤心的。如果我直接给她钱的话,她回去还是会受到批评。于是,我悄悄地把其中的一个放在另一只手里,我“忍痛割爱”地对妹妹说:“我刚才正好拾到了一块钱,是不是你的呀?”我把拿着的手伸到妹妹跟前。
“是的,是的,是我的。”小妹妹看了看,急忙伸手拿了过去,挂满泪珠的脸立刻绽开了花。“谢谢姐姐,”小妹妹蹦蹦跳跳地买馒头去了。我虽然损失了一元钱,没有买上想要的东西,但我依然很高兴,因为我帮助了别人。看着小妹妹离开的背影,我也蹦蹦跳跳地回家了。
回到家以后,我把事情告诉了妈妈,妈妈不但没有批评我,反而表扬了我。但是令我哭笑不得的是,我手心里剩下的另一元钱竟然也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