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其本身并非是汉语词,而是舶来品。大概应是英文idol一词所具有的双重含义所翻译而来的。诚然,对于人物的崇拜,确实和原始社会对于自然神的崇拜有某些相似之处。但是毕竟是文明开化与原始蛮荒的区别,我们的仰慕,应当是更为理性的。
宋人彭几对于狄范二公的仰慕,使他忘记了功过评判的标准,显得可笑。其实,彭几本心是值得赞同的,因为有这样的想法,才会去模仿外在的相貌。古人常常会以此人有异于常人之相而奇之,这样的想法确实对当时人造成了影响。站在现在的角度来看,这些成大事者,所谓的天生异象,应该是后天形成的气质,换而言之,其实是他们的言行品德造就了他们,从而流露于外表。
仔细想来,这样的道理也适用于当下。现如今所谓的偶像,凭着他们青春靓丽的外表,吸引了不少的崇拜者,然而他们只不过是一时的玩偶,随着时光流逝,年华老去,被人遗亡。甚至于有人丑闻缠身,乃至锒铛入狱,这都不是真正的偶像。真正的偶像,应当是由内而外的魅力,这不是说不注重外表,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乃是外在与内涵一致,而不应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罢了。
所以说偶像在现代社会,更该是人们对于美好的实体化的代表。这样看来,偶像的责任就颇为重大了,但更重要的还是取决于人们对于偶像的取舍,也就是我们评判美的标准。我们以跳梁小丑为偶像,社会风气不言而喻;同样我们若以贤人雅士为偶像,社会必定是重学之风浓厚。这样一来,我们的偶像,就好似一面镜子,镜前是我们,镜中的偶像也是我们价值观的投影。
理性的偶像崇拜,自然是要脱离原始的蒙昧无知,在此基础上,还要我们明辨是非,善恶分明。儒家倡导的礼义廉耻,值得我们思索,在当下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的社会,我们的礼在哪里,我们的义在何处,我们所宣扬的偶像,真正值得我们尊重吗?也许这些问题并不是一时半会能回答的,回答的答案也不能尽如人意,但只要有这样的意识,不难推定,我们是会给出一份满意的答卷的。
我们需要的,不是供人赏鉴把玩的人偶,而是以之为追求目标的具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