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商标异议申请书范文

2018-07-31申请书

  被异议商标:**

  类别:第9类

  初步审定号:7506168

  初步审定公告期:第1238期

  初步审定公告日期:2010年11月6日

  被异议人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地址:香港**道中**号南丰大厦**室

  邮政编码:

  被异议人代理组织名称:

  异议人名称:佛山市**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异议人地址:广东省*市南海区大沥**大道二村路段

  邮政编码:5**

  联系人:**

  电话(含地区号):0**

  传真(含地区号):0**

  异议人代理组织名称:

  异议请求和事实依据:见下页

  异议人章戳(签字):*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异议请求:

  异议人对被异议人在第9类“电缆;电线;电线识别线;电报线;电源材料(电线、电缆);电话线;同轴电缆;绝缘铜线”等商品上申请注册,并经贵局初步审定,刊登在第1238期商标公告上的第7506168号“**”商标(以下称被异议商标)提出异议,并请求不予核准注册被异议商标。

  事实依据:

  一、被异议商标和异议人的注册商标相同且二者国际分类号相同,被异议商标依法不应核准注册。

  异议人的文字商标“**”(以下称异议人商标)于2003年9月21日被贵局核准注册并公告,注册号为3265842,国际分类号为第9类,商品服务列表为防盗报警器;“家用遥控器;车辆用收音机;教学仪器;电视机”等,至今该商标仍有效。

  被异议商标也为文字商标,文字内容和异议人商标完全相同;被异议商标的国际分类号和异议人商标的国际分类号相同,均为第9类;

  二、异议人简介。

  异议人成立于2005年6月24日,在佛山市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是一家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科技企业,2010年通过了年检,至今合法有效。

  而被异议人成立于2009年6月2日,在香港特区政府公司注册处注册登记,比起异议人晚了4年。

  三、异议人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

  异议人在电子行业经营多年,异议人电子产品多达十几种,连锁店遍及全国各地,从而异议人商标在电子行业同行中具有较高知名度。

  四、被异议商标对异议人商标的损害。

  被异议商标的使用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认,即引起消费者对产品来源产生误认,消费者误认为被异议人和异议人存在一定所属关系,本着对异议人产品品质的信任而误购,使消费者利益受损,使异议人合法权益受损。

  鉴于以上事实,异议人认为根据商标法有关规定,被异议商标不应核准注册。

  异议人保留依法于三个月内提供补充材料的权利。

  异议人:佛山市**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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