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家长朋友:
您好!
3—6岁是幼儿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及许多脏器发育尚不完善,尤其是肝、肾的解毒、排毒功能不够健全,因此这个年龄阶段的幼儿在用药方面一定要小心谨慎。为了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用药及服药管理,确保在园幼儿的身心健康,请家长配合做好如下工作:
一、幼儿生病时请及时就诊,并按照医嘱给幼儿服药,切忌在药店自行购买药品给幼儿喂服。
二、根据《济南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规定:
1. 处方类药物(如:各种消炎药)和成分不明的药品(如:熬制的中药、保健类药品等)幼儿园一律不予喂服。
2. 自下周一开始,需要在园服药的幼儿,必须出示医院的病例,保健医生将根据医嘱给幼儿服药,家长自行购买的药品幼儿园一律不再喂服。
孩子的健康是你我共同的心愿.在此,对您一直以来在我园卫生保健工作中给予的理解和支持表示深深的感谢。
XX市XX幼儿园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