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曲礼上》中有一句话:“行不中道,立不中门”,行路要走在道路的一侧,不要占中行走;站立要站在门的一侧,不要立在门的正中。原意是根据长幼尊卑原则,对小辈提出的要求,但剔除其尊卑等级观念,这样的要求在今天看来已是人们的一种文明习惯。《礼记》中有关礼的记述,描写的都是距今至少两千年之前的事情。早在数千年前,中华民族的先人已经孕育并践行着至今仍然通行的文明理念和行为,实在令人感佩不已!
此外如“并坐不横肱”(《曲礼上》):与人并排而坐不要横着胳膊;“毋放饭”(《少仪》):吃饭时已经抓取的饭不要再放回食器中;“邻有丧,舂不相;里有殡,不巷歌”(《曲礼上》):邻居有丧事,舂米时不以歌助舂,同里有丧事,不在巷子里唱歌。这些涉及坐、立、行、食以及邻里相处等日常的行为规范,其所闪现的文明之光甚至穿越千载,可以比肩现代!我们今天从发达国家旅游归来常常羡慕他人随处可见的现代文明举止,并为我们存在的不文明现象扼腕,从《礼记》中难道不应得到许多启示吗?
《少仪》篇中有“不窥密,不旁狎,不道旧故”,不窥测别人的隐私,不亲近不正派的人,不揭别人的老底,在两千多年前就从道德的角度提出了保护个人隐私问题,可谓超前;更令人动容的是《礼记》所体现的生态观念,可令现代人赧颜。《月令》篇中载:季春之月,“田猎罝罘罗网毕翳餧兽之药,毋出九门。”当鸟兽正处于孕育成长的季春时节,为禁猎期,打猎所用的捕兽、鸟、兔的各种网,射鸟的弋,喂兽的毒药,都不得出都城九门。《王制》篇中载:“草木零落然后入山林。昆虫未蛰,不以火田。不麛,不卵,不杀胎,不殀夭,不覆巢。”草和树叶零落才可以进山林砍伐。昆虫还没有冬眠,不可放火烧荒。不捕获幼兽,不取鸟卵,不杀怀孕的母兽,不杀兽仔,不倾覆鸟巢。《祭义》篇中曾子引孔子的话说:“断一树,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把不按时令乱砍滥杀的破坏生态行为,上升到了道德的高度予以谴责,不可谓不严矣。
我无意全盘肯定《礼记》中已与时代发展脱节的诸多内容,但我深为中华文明而惊叹。只有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才能无愧于古人,无憾于今人,无逊于世人,才能真正带给我们文化上的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