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寒假,我回老家河北,见到了许多亲朋好友。其中有一个“小家伙”令我记忆犹新,他就是我年幼的堂弟——王子锐。
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他,上一次我回去时还没有他呢。锐锐皮肤很白,头发不知为何是棕色。眼睛很水灵,总是上下左右地打量着。和许多同龄人一样,他的脸上也是胖嘟嘟的。
锐锐还小,只有两岁半。虽然连话都还说不清楚,但他的声音很响亮,而且只要一听到音乐,就会跟着节奏唱唱跳跳的。
除夕那天晚上,我们一大家子十四口人一起在叔叔家团聚。吃过了年夜饭,我们都围坐在电视机前打算看春晚。
锐锐突然唱起来:“猫踢他——”我听得一头雾水,这个“猫踢他”是个什么东西?他继续唱:“就跟我一起来!”好吧,原来他在唱《high歌》锐锐小小年纪,居然会唱流行歌曲,这把大家都逗乐了,我们全家一起为他鼓掌。
八点整,春晚准时开始了,开场曲目是由主持人们演唱的歌曲串烧。锐锐跑到电视机前,面对着大家站好。他把右手举过头顶,随着歌曲的节奏打起拍子来。他的手一下举到耳边,一下伸直,就这么一直重复,好像一个小指挥,有着天生的节奏感。大家一起为他拍手叫好,他也一会儿唱歌,一会儿跳舞,一会儿指挥的。除夕夜就在锐锐给我们带来的欢乐气氛中度过了。
这就是我的堂弟锐锐,一个喜欢音乐的可爱小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