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有益之举做幸福之人作文

2019-06-06幸福

  秋声渐起,落红与秋叶纷纷坠地。她们遵循了大自然四季轮回的规律,不但为静美的秋景平添了一抹丽色,而且将一腔奉献之情化作来年护花春泥的清香。她们是幸福的,因为她们的行为实现了自身的价值,也温暖了别人。她们自身的行为就是她们的幸福。

  玛克斯·奥勒留在他的《沉思录》如是说:“拥有智慧的人认定自己的行为才是他的幸福。”这是因为智慧的人不同于爱慕虚荣的人,他们的幸福不受别人的品评与好恶的牵制;智慧的人也不同于那些浅薄粗俗的享乐主义者,因为仅仅追求低级的感官刺激与动物的自然属性并无二致。在智慧者看来,利人益己的行为本身就是幸福。赠人玫瑰,手留余香;明礼诚信,高尚之举。幸福本身无须去刻意追求,心中存有善念,行为有益社会,这便是幸福的真谛。

  华夏泱泱,在她五千年光辉灿烂的历史上,曾经涌现过众多把自己的济世救民之举视为幸福的人。清代“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先生就是一例。身处封建末世,他和当时污浊昏黑的官场显得那么格格不入。衙斋里的萧萧竹韵,在他听来仿佛是民间的疾苦呼号之声;入画的幽兰香草,正是他清新纯净内心的真实写照。他是幸福的,因为他的行为与他清白的心志相契相合,他的正道直行让他无惧无畏。不怕被百姓诟骂,不怕被朝廷斥责,他官做得心安理得,人活得畅快无比。清风朗月为伴,诗酒畅快平生。活着的时候,他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许多惠民之举被潍县人民永远铭记;去世之后,他的精神气质和文化内涵泽及后世,留名青史。他的行为教育了无数的中华儿女:做人须正直,做事要踏实,为官应务实,这才是属于自己的最大幸福。

  反之,行不义之举,做无益之事,这样的人必定是不幸福的。曾经有过这样的人,他们流连于声色犬马的诱惑,沉溺于穷奢极欲的生活,纵情享乐,挥霍无度,早已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被扔进了岁月的垃圾堆。君记否?桀纣无道,终至殄灭;石崇斗富,难免横死。他们的一生,或许曾经片刻窃据高位,或许曾经一时逍遥快活,但最终无一不被历史抛弃,被人民唾弃。他们都不是幸福的人。真正的幸福者,以天下为己任,以正确的价值观为导向,为民众的利益登高一呼,为人类的福祉呕心沥血。他们,是民族坚实的脊梁,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作为时代新人的我们,又该如何定义我们的幸福?记得宋儒张载有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先贤的谆谆教诲是我们不断追寻幸福的灯塔。我们应该尽己所能,做有益之事,行正义之举,做幸福之人。踏实治学,诚信处事,科学实践,努力探索,看幸福之花开遍神州大地,让幸福的笑靥荡漾在每个人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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