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班的讨论会中,有人认为追“星”并没有错,有人认为追“星”之风不可长。由此,发生口舌之争。
我认为追“星”之风不可长。如果每个人都追星,每个人都不学习,那会是社会很乱,每个人都没有责任心,没有素养,没有道德。
兰州有一位女孩叫杨丽娟,苦苦追刘德华十三年。十三年内,她每天在家内听他的歌,看他的专辑,与外界断绝联系。他为了见刘德华一面,三次去香港,五次去北京。但最终未能见到刘德华。十三年下来,他花光了自己的积蓄,花光了父母的积蓄,甚至连自己的房子都卖掉了。她的'父亲为圆女儿的梦,甚至要卖掉自己的肾。最后,欺负因不满刘德华与女儿会面时间短而跳河自杀。追“星”,不仅毁了她自己,也毁了她的家庭。
还有一名少女,她为引起明星的注意,在广场上割腕自杀。手腕上的血四处喷溅,许多围观者慨叹不已。
在某家庭里,一名女子上吊自上。她选择轻生的原因很简单:她妈妈不给她买她心目中“星”的CD专辑。
这些实例都表明,追“星”并不是一件好事,生命,应该是宝贵的,但追“星”使人选择轻生,由此看来,追“星”之风不可长。
追“星”不仅使人着迷,并且可以使人不能辨别事情的好坏,是与非,对与错。追“星”使人无视自己的生命甚至他人的生命,我们不要“效仿”他们。我们应该坚持杜绝这种行为,以保证我们的健康。追“星”并不能使我们进步,反而会使我们退步,所以追星之风不可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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