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胡小闹的日子过得很平静,每天像王子殿下一样被父母伺候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可突然有一天这种平静被打破了。班里来了一位特立独行的 新班主任----高歌。随后,胡小闹和小樱桃.闫石三个人展开了一场特别的独立竞赛,获胜者将会和高歌老师一起去电视塔最高层的旋转餐厅共进晚餐。竞赛过程中胡小闹三人一同来到了一个贫穷的山庄,结识了 一群很穷但一而很了不起的孩子们...... 胡小闹他们一来到教室,他们就傻眼了。桌子椅子高矮胖瘦 各不相同,颜色也应有尽有;坑坑洼洼的地板;黑板也是缺一个 角的,黑板擦的的毛都磨平了...... 吃一次生日蛋糕,进一次城,拥有一本《新华字典》......这群农村孩子的朴实心愿,让胡小闹这群城里孩子的心疼痛了,流 泪了。在这个贫穷的家庭里,看着懂事.孝顺.能干的李达像个大人一样操持家务这让胡小闹感觉自愧不如,那是发自内心的真实感受。“我希望全天下的小孩都不要再把父母当做自己的佣人了!” 胡小闹发自内心的这样对全天下的小孩说。
以前,我什么事都很依赖父母,几乎属于“生活不能自理”的类型。习惯把爸爸妈妈当作佣人使唤。这一切在我看完那本书后完全不一样了。这本书的名字就叫《爸妈不是我的佣人》。
刚开始,我是被书名吸引。读了以后,内容也让我很有体会。它讲述的是以“胡小闹”为主的一群孩子在农村住宿五天,认识那里可爱的孩子们,学会自理的故事。城市里的胡小闹初到农村学校,原本嬉皮笑脸的他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学校黑板的一个脚已经开始松动了,但是却很干净。那是同学们为了欢迎他们,特意打扫过的。可是一开始胡小闹还是不领情的。上课时老师发音不准,他就在下面开小差。他不会整理书包,不会准备自己的衣物,不会打理自己的事情。农村有个叫“李达”的孩子,家里一贫如洗,却很懂事。收玉米的时候,他的父亲劝他买一架掰玉米的机器,可他偏要自己手掰,他说剩下的钱可以给妈妈买几瓶药,也可以给爸爸买几瓶酒。虽然就只几天的时间,但回家的胡小闹却变了个人似的。他为自己写了一个整理书包的表格;他提早半小时起床,为自己梳了个漂亮的三七分的发型;他还学会了整理床铺。
看了这本书,我很有感触,觉得自己不应该再做个娇气的小公主了。以后的日子里,要慢慢学会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我相信自己可以做好。不再那么依赖爸爸妈妈。争取独立完成。学会体谅,学会为他人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