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文明创建倡议书一:
广大市民朋友们:
“全国文明城市”是综合评价一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文明程度最高层次的荣誉称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完善城市功能,丰富城市内涵,提高城市品位,是全体市民的共同心愿,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20**年,攸县获得中央文明委“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县级)”的称号,2017年是攸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夺牌之年,在此,县委、县政府向全县人民发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的倡议。
一、从我做起、倡导文明。攸县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建设文明攸县需要每一位的热情参与和共同努力。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提高自身文明素质,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在全社会形成争做文明市民的良好风尚。
二、积极行动、践行文明。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做一个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友善的好公民;在单位做一个爱岗敬业、争先创优、勇于奉献的好职工;在家做一个勤俭持家、尊老爱幼、和睦共处的好成员。
三、遵章守法、共建文明。遵守各项行为准则,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坚决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让我们共同做到:管好自己的口,不随地吐痰,不说脏话、粗话,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管好自己的手,不乱扔垃圾,不乱贴乱画,不损坏公共设施;管好自己的腿,不乱穿马路,不践踏花草,不翻越交通护栏。
四、立足本职、塑造文明。积极参与本部门、本单位和社区组织的各种文明创建活动及社会公益活动,做爱岗敬业的标兵、干事创业的先锋、勇于奉献的志愿者。各文明单位干部、职工要带头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争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