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同学会经费倡议书(2)

2018-07-21倡议书

  附:《基金实施方案》。

  一、成立同学基金会之目的:

  1、用于支出开展大型同学聚会所举办活动的相关费用。

  2、对本班同学家庭因特殊原因造成的困难提供力所能及的资助。

  3、其他需要以班级名义列支的经费(如看望我们的任课教师、母校庆贺活动等)。

  二、基金的管理组织及职责:

  1、基金管理员为刘喜镇、贺青平、林丽三名同学,基金管理员全权管理基金会的资金,对基金的使用、安全负责监督。管理失职时可以由基金会提出,基金会2/3通过更换基金管理员。

  2、基金管理员负责基金的支出、收入,如需动用基金,须两名管理员同时证明。

  3、基金的运用情况须及时在网里予以公示。

  4、募集基金不得抽回。

  三、基金的筹集:

  1、参加对象:全体同学,采取自愿原则,不参加募集基金不影响参与同学聚会。

  2、募集标准:不设置上、下限。(本次募集时间到201X年8月31日止。)

  3、基金账户:由林丽同学负责开设和保管

  四、基金的使用:

  1、由基金会制定同学聚会:具体日期,另行通知。(本次20周年聚会日期定为2012年8月3日到8月5日,地点为福州。)

  2、同学举办活动过程中来回路费由同学自理,其余费用由基金会收入支出。

  3、帮扶困难同学。由基金会同学提议,并得到基金会过半数同意,给予需帮扶同学以支持。

  4、非基金会组织的同学聚会不得动用同学基金。

  五、其它:

  1、同学参加了募集,但确实因故无法参与活动的,应对活动予以理解和支持。

  2、管理委员会成员无法继续履行管理职责的,由过半数募集人共同推举一位继续管理。

  3、每一位同学均有监督基金使用的义务。

  201X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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