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村移风易俗倡议书(二)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移风易俗的安排部署,县文明委决定在全县开展“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活动。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移风易俗工作、建设美丽乡村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地生根的必然要求,是深化美丽乡村建设的有效途径,是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的重要抓手。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深刻认识“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投身到这项活动中去。现提出如下倡议:
一、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做移风易俗文明乡风的带头人。
要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理念,破除陈规陋习,崇尚科学文明,重塑乡风民俗。要率先垂范、身体力行,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用自己的模范行为感召群众、带动群众,以自己的高尚人格净化风气、培育风尚,不断凝聚起“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的社会正能量。
二、全县公民要做移风易俗文明乡风的主力军。
一要坚持婚事新办,简约定亲,不收高价彩礼,推行集体婚礼、植树婚礼、“爱心”婚礼,不滥发请柬,不用豪华迎亲车队,不大摆宴席,不燃放烟花鞭炮,树立健康文明环保节俭的婚俗新风;倡导自觉做到乔迁、生日、升学、晋级等喜庆事宜不办,可通过问候的方式表达心意、增进感情。二要坚持丧事简办,严格按红白理事会规定的标准执行,不相互攀比,反对奢侈浪费;文明殡葬、文明祭奠,倡导文明低碳祭扫方式,鼓励以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上祭扫等方式缅怀故人。
三、全县相关职能部门要做移风易俗文明乡风的推动者。
涉农部门要在抓好脱贫攻坚任务的同时,把“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融入美丽乡村建设中,增加乡风文明的考评权重,共同推动活动向纵深发展;文化、科技、卫生、司法等部门要结合“三下乡”、“四进社区”活动,组织文化活动和文艺创作,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普及科普、卫生保健和优生优育等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要广泛动员职工群众、团员青年、农村妇女投身到活动中,让文明新风融入农村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新闻媒体要开设专题专栏,运用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地报道活动进展和经验典型,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四、全县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和文明家庭要做移风易俗文明乡风的示范者。
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把“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融入文明创建活动,针对实际情况和特点,引导单位干部职工、农民群众在参与文明创建中改陋习、树新风,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
五、全县各级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新乡贤等先进典型要做移风易俗文明乡风的好榜样。
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通过他们的典型示范和言传身教,感染辐射周围人群。要积极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广泛设立善行义举榜,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
六、全县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和广大志愿者要做移风易俗文明乡风的先锋队。
各类志愿服务组织要组织志愿者深入农村农户,开展送政策、送法律、送科技、送文化、送温暖等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用先进的时代文化武装群众的头脑,用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
移风易俗需要我们协力推动,文明乡风需要我们共同培育,美好生活需要我们共同创造,社会文明需要我们共同参与。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破陈规,除陋习,传文明,树新风,为打造“四个强县”、建设美丽XX贡献自己的力量!
XX县文明办
2017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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