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倡议书【3】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吸烟有害健康、导致多种疾病,这是数亿吸烟者和各国专家证实的一个无可争议的事实。吸烟不但给人们带来疾病,而且还会引发火灾,直接危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公共场所吸烟不仅是一种不健康、不文明的生活习惯,更是吸烟者对公共场所环境、周围人群的一种巨大危害。据研究资料表明,吸烟者吸烟时对旁人的危害比对自己还要大,一些与吸烟者共同生活的人,患肺癌的几率比常人多出6倍。因此,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刻不容缓,意义重大。
xx年3月22日,卫生部颁布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并于xx年5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了“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这是我国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重大进展,体现了政府对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保护。今年9月24日,市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通过了《XX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办法》,决定从xx年11月1日起对全市公共场所全面禁烟。该《办法》的出台旨在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的高度重视,必将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市民朋友们,全民健康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兴旺的基本保证,健康更是人生最大的财富,维护他人健康也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在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1、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要积极参与到禁烟行动中来,从自身做起,不在公共场所吸烟,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无烟环境,争做无烟环境保护的模范。
2、广大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医务人员、人民教师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遵守禁烟相关规定,带动全社会创建室内无烟环境。
3、在全市范围内出租车和公共汽车等各类交通工具实行全面禁烟,司乘人员要主动劝阻吸烟行为。
4、全市各医院、车站、学校、工厂、社区等要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营造争创无烟环境的良好氛围。
5、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制定本单位禁烟措施,创建无烟环境,为我市创造清洁、健康、安全的无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