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2018-07-13倡议书

  俗话说,爆竹声声辞旧岁。但燃放烟花爆竹在给我们增添节日气氛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欢迎阅读参考!

  【1】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尊敬的各位朋友:

  春节已日渐临近,由此进入了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春节是我们传统佳节,为增添节日的欢乐气氛适量燃放烟花爆竹未尝不可,在没有禁止的情况下是无可厚非的。然而每年因为过度燃放造成的环境污染我们有目共睹,也深受其害,还有许多人因燃放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令人惋惜,让人痛心。其他大道理不必多说,相信大家比我懂得多。在此我建议春节期间大家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

  【2】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市民朋友们:

  “花果飘香美乐土,猴年增色换人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一些市民会选择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雾霾程度,损害空气质量,影响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这与我市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格格不入。

  “最美xx,仁爱之城”,为了使我们的城市能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空气环境,大力倡导文明 、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市文明办真诚地倡议全体市民朋友们:春节期间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让xx的天更蓝、地更净、城更幽。倡议具体内容如下:

  1、除大年二十九(除夕)至正月初六、正月十五可适当燃放部分品种的烟花爆竹外,其他时间不在任何场所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

  2、不运输、储存、销售、携带和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动影响身边人。

  3、不向行人、易燃物、车辆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在小区楼道、阳台等处燃放烟花爆竹。

  4、在规定的可适当燃放时间点,沿街商户不燃放烟花爆竹,以保护公共环境卫生,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成果。

  5、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节后上班,一律不放“开门炮”,为消除陋习做好表率。

  6、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含北门街历史文化街区、水亭门历史文化街区和文昌阁等区域范围,不燃放烟花爆竹。

  7、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军事设施所在地;公园、山林、草坪等重点防火区;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敬老院);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民航、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商品交易市场、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小高楼住宅区内等按规定禁止燃放的地方不燃放烟花爆竹。

  呵护碧水蓝天,从我们大家每个人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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