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食品安全风险依然较多
一是无证经营仍是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我区城中村、待拆迁区域及部分校园周边还存在大量无证无照经营餐饮的现象,据排查资料显示,仅校园周边证照不齐的食品经营店就达700多家;城郊结合部及农村地区还存在相当数量难以取缔的无证农贸市场和小蔬菜摊点,如之江地区就有无证村办农贸市场14个,其中4个几乎是全露天的市场;有关部门虽然多次开展了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专项整治行动,但由于种种原因,效果仍不明显。二是对“低、小、散”食品生产经营户管理难的现象没有根本性转变。全区广大农产品种养殖户在小农资店、流动摊贩购买不符合规定的农药、兽药的现象仍然存在;水产养殖中农户自配饲料还较多,添加物成分难以掌握;对病死猪和甲鱼等的处理还比较随意;我区食品生产企业中,10人以下的小企业占到80%,家庭作坊式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户还大量存在,当前对这些场所监管仍存在实施难、反复多、问题集中的现象。三是网络食品经营行为成为新的监管难点。随着网络购物的兴起,利用网络从事食品经营的行为逐年增多,且很多存在虚假宣传、无证无地址的现象,对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如近期媒体报道的翠苑街道九莲庄地下快餐“黑作坊”事件,一些无证无照小餐饮店利用网络点餐平监管漏洞,大量销售没有质量保证的快餐。
三、几点建议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顺畅有序的监管体系
一是加强对机构改革的领导。要紧紧把握这次机构调整的机遇,在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指导意见,深入搞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西湖实际,注重创新,着力构建顺畅、有序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要研究细化改革的总体方案,对涉及机构重组、职能调整、人员划转的单位要从三定方案上给予重新明确职能,以适应新的工作要求。目前市场监管局机构职能已经明确,农业部门在承担新的监管职能以后,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应有明确规定。二是切实落实监管责任。监管体制调整后,监管部门要主动适应,创新方式,强化培训,落实各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预警,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各项机制;要密切部门间的协作联动,按照无缝衔接的原则,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的衔接;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与监管部门密切协作的联动机制,严密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充分发挥食安委食安办“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实现对各部门统一指挥,强化工作保障,落实工作经费,从体制、机制上保证食安办的协调效率和协调权威性;要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奖励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建立健全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要认真总结留下市场监管所试行150平方米以下小餐饮场所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三证联办”中取得的经验,适时在全区推广;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从严从重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二)强化资源配置,落实专业高效的监管保障
一是加强监管力量整合。加强对普遍存在的人员力量不足情况的对策研究,根据相关法规、政策,对核编数量没有到位的要尽快到位;工作职能划转时人员编制同步划转,做到“人随事转”;利用职能调整的契机整合各部门的人员队伍,集中专业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监管队伍的综合监管能力;原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要及时将各自掌握的食品监管档案信息资料进行整理,统一归档,确保信息资料的完整,实现信息共享,提升监管效能。二是加强基层网络建设。按照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原则,理顺镇街、村社基层监管体系,明晰基层食品安全管理(协管)职责、工作要求和考核细则,提升镇街、村社管理(协管)队伍素质,形成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三是加强检测体系建设。针对目前我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不健全,检测资源分散的现象,加大统筹协调和各类资源整合力度,完善检验检测手段,充实专业技术人员,避免重复抽检,增强综合检验检测能力;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区级不具备检测能力的产品及时送交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并给予资金上的保障;督促、指导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加强检验检测设施建设,切实把好源头安全关。
(三)强化难点治理,维护平安规范的监管秩序
一是加强对“无证无照”的监管。以农村地区、城郊结合部、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规模小、条件差的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作为重点对象,以群众举报多、反响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种,结合“三改一拆”、“美丽乡村”、“无违建”村社创建等工作,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对因各种原因无法获证、短期内又难以取缔的无证经营户(如住宅商用、违章建筑、拆迁区块等),要有针对性地提出更加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应对措施和管理对策;将现有无法取缔、难以规范且必须保留的“无证农贸市场”、“小菜店”纳入食品抽检和日常巡查范围,指导规范其进货、销售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有证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行为,突出公益性本质,增强竞争力。二是加强对“低、小、散”食品生产经营户的监管。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涉农镇街要提高对农产品生产、经营、储运、销售各环节的指导能力;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地示范效果,以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为主要载体,提高种养殖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加大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示范村(社区)、示范店和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单位等创建工作力度,按照创建标准和要求,落实创建措施,扩大覆盖面;创新思路,发挥基层网络的作用,着力在问题发现和及时解决上下功夫,对不配合监管的生产经营户重点加强动态监督和检查,督促其自觉按照食品安全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三是加强对“网购食品”的监管。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适应时代的变化,把网络订餐等一些新兴业态纳入管理范围,督促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网络平台配合监管部门,加强对食品供应商资质和经营环境的审核、评估。同时加大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明确更具操作性的制度和更严厉的惩处,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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