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打造国家审计品牌,争取社会公众信任
审计部门要通过广泛深入宣传、大胆揭示问题、审计结果公告等,加强与社会大众的交流与沟通,形成审计服务公众、公众促进审计的良性互动局面。增进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的认识,提高审计的社会公信力,赢得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1、加大宣传力度,增加社会认识。加强审计宣传,争取方方面面对审计工作的理解、支持,对优化审计执法环境,强化县级审计机关的地位,进一步发挥县级审计机关的职能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一方面要加大对《审计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推动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审计成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引起县委、人大、政府对审计工作的重视,提高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的关注程度,为审计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还要改变审计宣传方式,多方位、多渠道组织对各行政企事业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进行财经纪律以及财务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比如,把审计发现的多个案例,编写成反面教材,从中汲取出经验教训,在全县的党员干部大会上进行集中宣讲,使他们能够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减少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为被审计单位规范会计核算,减少错误发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供服务。
2、敢于揭示问题,维护审计权威。审计机关要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敢于坚持原则,如实揭露和反映审计查出的问题。要把对国家负责与对人民负责作为最高追求,敢于把那些影响生产力进步,影响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揭露出来,为政府宏观调控和人大强化监督提供重要依据。为防止“审用脱节”,维护审计权威,审计部门要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要对被审单位的审计决定执行情况、采纳审计报告及建议情况、处理审计移送事项结果进行检查和回访,对以往审计问题比较集中的部门和单位,更要作为整改工作的重点,进行连续的不间断的监督,确保经常发生的问题得到解决,杜绝屡审屡犯问题的发生。同时,也要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客观的披露,对被审计单位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做到有一说一,有二说二,客观公正,为被审计单位整改问题,营造一个良好的心理相融环境。
3、强化审计公开,提高社会公信。要通过建立和完善项目公示、结果公告的公开机制,切实维护审计的严肃性,全面提升审计公信力和威慑力。审计项目公示。
一是通过审计网站、党政信息网和有关媒体“问计于民”,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审计项目,邀请公众参与年度审计项目的确定,切实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广纳贤言、集中民智、反映民意,落实“审计维民,审计为民”的宗旨。
二是年度计划项目全部实行审前公示,以网络和被审计单位现场张贴等形式公布审计组长、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欢迎社会各界提供审计线索或意见、建议,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全面实施“阳光审计”。审计结果公告。逐步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逐年提高审计结果公告比例。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新闻媒体、审计网页或人大、政府等部门组织的会议等多种途径,实行审计结果的全面公开。在公告的程序和方式上,要在地方党委政府与审计公告制度两者之间,找到平衡点,既要尊重地方政府领导的意见,又要有利于审计问题的整改和落实。在公开的内容上,既要公告财政同级审的执行情况,也要公告重点资金、重点工程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案件。通过公告,还社会公众以舆论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被审计单位有效整改,促使领导干部转变执政理念和作风,增强审计工作的社会信任度。
4、抓好廉洁从审,树好自身形象。审计是反腐倡廉的尖兵卫士,是监督别人的,只有自身正了,才有资格监督别人,也才能监督好别人。因此,要不断加强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从严治理审计队伍的指导思想,要求审计人员严格执行“八不准”审计纪律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审计纪律公示制、审计廉政纪律回访复查,广泛接受社会公众和被审计单位干部职工的监督,打造清廉、务实、为民、高效的审计机关干部队伍,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