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整村推进调查报告(2)

2018-07-21调查报告

  三、强化整村推进工作措施

  第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村推进是一项复杂的、艰巨的系统工程,涉及农村工作方方面面,涉及诸多项目建设,涉及众多县直部门,统筹协调难度很大,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继续推行扶贫开发“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和完善扶贫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为了确保新一轮每年9个贫困村整村推进顺利推进并取得明显实效,我们建议实施“1119”帮扶工程,每年轮换一次。即1名县委常委或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联系1个贫困村,1家规模企业与贫困村开展“村企共建”,1名队长单位牵头、9个县直单位结对帮扶1个贫困村。县级领导的主要职责是:加强对整村推进的组织领导,负责协调落实项目资金,督促队长单位工作落实;规模企业的主要职责是:按照“以企带村、以村促企、村企联动、互利共赢”的思路,发挥企业自身优势,积极参与贫困村特色产业、优势资源的开发建设,帮助引进技术、培养专业人才;队长单位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县直单位帮扶贫困村的牵头工作,帮助贫困村制定发展规划,指导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搞好协调沟通,督促成员单位结对帮扶工作落实到位,收集并及时向联系村的县领导反馈情况;县直帮扶单位的主要职责是:结合部门职能,制定帮扶计划,确定帮扶项目,明确扶持政策,采取得力措施,每年为贫困村办几件实事、好事。各乡镇“一把手”作为整村推进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负起责任,亲自安排部署、检查指导、协调解决整村推进工作。

  第二,切实加强资金整合。实施整村推进,资金投入是保障。省人民政府2003年就下发文件明确规定,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以及各项涉农资金,对贫困村整村推进从项目规划、项目实施、扶持投入予以优先扶持。要保证80%以上的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足额用于贫困村的项目建设,确保每个贫困村整合项目资金投入达到300万元以上。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应适时召开整村推进项目申报协调会,对各涉农部门申报的项目统一把关,真正实现事前捆绑。各部门应服从和服务于全县扶贫开发大局,齐心协力,形成合力,不能各自为阵,各行其是。

  第三,切实加强督办检查。建立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结合整村推进不同时期不同的工作重点,适时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督查项目建设和资金到位情况以及部门扶持任务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整村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将有关情况进行综合通报,确保整村推进工作平衡、有序、健康推进。

  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综合措施,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使贫困村整村推进达到“主导产业大发展、基础设施大改善、农民收入大增加、村容户貌大改观、社会事业大进步、农民素质大提高”的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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