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公寓建设工作调查报告(2)

2018-07-21调查报告

  二、我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建议

  1、加强规划,拓展养老事业空间。社会养老资源不足的现实,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把养老事业列入议事日程。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老龄化发展趋势、老龄化程度,制定科学规划,引导资源合理配置。结合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探索适合的养老服务体制、机制,分步推进。抓住建设的契机,综合考虑土地、房价、地价等因素,在开发区建设、房地产开发、市政工程、社区建设中,预留养老机构建设的土地、房屋,为社会化养老拓展足够空间。

  2、制定政策法规,落实优惠措施。养老事业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更需要相应的政策扶持。结合本地区实际,土地、建设、规划、民政、税务、卫生等多个部门联动,制定、补充、完善政策法规,搭建鼓励、引导、养老福利事业发展的政策框架,做到内容广泛、扶持切实到位。养老服务行业对象特殊,风险较高,养老福利工作在还处于起步阶段,制度还不健全,因此,要有效借鉴发达地区先进的养老服务理念,针对养老服务多样化需求,从县情出发,解放思想,大胆尝试办出全国唯一的畲族特色敬老养老事业。

  3、落实民办机构资金补助,促进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使已出台的政策更加规范和更具操作性。如政府应对“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等相关内容进行明确定义,确定适用范围,只有这样才可以直接吸引民间资本来兴办养老服务业。对新建养老机构应按每设一张床位给予一定数额的补助;入住率较高的养老机构给予床位补贴;对接收低保、遗属、低收入老人的养老机构,给予门槛补贴;对招收下岗失业人员、低保对象培训上岗的给予培训补贴。通过政府补助,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减轻民办机构负担,扩大社会养老覆盖面,扩大就业,提高入住率,营造民办机构的良性发展契机。

  4、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政策扶持机制。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势在必行。需要政府、社区、社会、家庭的共同努力和参与,要形成一个“政府主导推动、政策机制引导、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机制,居家养老服务才能持续、有序地推进。一是建立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扶持机制。将相关扶持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给予每个街道、社区一定的专项工作经费;二是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给予适当资助,对社会力量投资居家养老服务给予适当补贴,并在场地、工商、税务、水电、煤气等相关方面给予优惠支持,激发其参与积极性;三是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表彰奖励机制。

  5、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从业人员素质培训,对从业人员资质进行认定,以素质促管理,以服务促效益,实现素质与服务的良性互动。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示范、引导作用,充分利用市社会福利院、社区服务中心等资源,对民办养老福利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分批培训,以培训抓素质,以素质促质量,提高我县的养老服务总体水平。

  老年人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关心老人就是关心我们自己。愿我县有更多不同层次的老年公寓或敬老院显现,让更多的老人幸福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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